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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期]会客室:丰田回应"被逼"召回事件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2011年03月02日12:10

       主持人:现在是北京时间10:05分,这里是《汽车天下》每周三的《星期三会客室》,我们的节目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和《经济观察报》共同主办。今天我们还是来和大家梳理一下本周汽车业界的大事件。

     本周首先要来关注的是丰田的连续召回事件,今年1月份丰田汽车由于燃油缺漏等原因召回170万辆汽车,但是召回却不涉及中国市场,引起广泛争议,为此,质检总局两次约见丰田汽车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就此召回事件做出解释。我们在今天的节目中会采访到丰田汽车的相关负责人。

     今日,因为昆明年过60的市民老两口买车却得不到赔偿的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车险中的按责赔偿、无责免赔免责条款更成为各方热议话题。

     去年两会,关于汽车方面议论比较多的是新能源、小排量节能、鼓励汽车消费政策、汽车召回等等。今年这些问题还会继续讨论,因为这些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今年两会期间关于汽车产业的议题还会有更新的内容。

     2月25日,沃尔沃汽车公司在北京宣布并启动该公司未来5年在中国的发展战略,其中包括在中国建立成都和大庆两个生产基地和上海总部基地,2015年将会达到20万辆车销量和20%中国豪华车份额的市场目标。

     2月24号MINI(中国)宣布MINI家族的第四位成员MINI COUNTRYMAN正式在全国上市,首先登陆的是MINI COUNTRYMAN的标配,价格358000元和451000元。

  欢迎来到我们直播间的两位嘉宾,我们的合作伙伴搜狐汽车媒体中心总监晏成,《第一财经日报》汽车周刊主编王秋凤。

    无责免赔合法不合理该废除

    主持人:今天我们来关注的第一条新闻是在昆明年近60岁的老两口买了车险,但是出了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却告诉他无责免赔,没有对他们进行赔偿。此时被媒体报道以后成为了热议的话题,在汽车保险中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成为了大家争议的焦点。这句话通俗一点说就是我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我和一个人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责任在于他,我没有任何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这个条款告诉我说,这个事情我不管,你要找那个人的保险公司,如果那个人是上了保险的,事情还好办,如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是等等其他的情况,这件事就变得非常的麻烦了。很多人出了这样一个新闻事件之后,大家聚焦到了无责免赔的条款。我们先来听听直播间二位嘉宾对这个事的观点和看法。

   王秋凤:我来之前也跟保险公司业内的人士咨询了一下无责免赔到底是什么流程。就是如果你没有任何责任的话,发生责任了,你要找肇事方,找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在这两边都不理你的情况下,你要起诉肇事方的保险公司,拿到判决书之后,你再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去给你代为追偿。在这样一个过程中,主要还是需要消费者自己去跑全程。恰恰我们在投保险的时候,大家看到全险,觉得我应该有保证。我觉得应该是反过来,所谓的代为追偿。发生这种情况了,你那边没有能力赔付,或者你赔付的达不到我维修的要求,我就找我的保险公司,由我的保险公司帮我去处理。我觉得,即使我没有责任,我投了保险了,也应该享受服务。   

    主持人:买保险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买个踏实吗?买保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金钱的付出来保障在我出现意外情况的时候有人帮我解决问题。现在在我完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我花钱求的保障,他跟我说,我不管你。这件事的确是说不过去,在这个事件出了之后,我们特别采访了云南消协的法律顾问张红雷。代为求偿怎么理解呢?

     张红雷:3月26号是保险公司首先进行赔付。规定本身就是无责任先赔、无责任也要赔偿的意思。与现行的无责不赔的条款矛盾,只有真正退出无责免赔的条款,才能根本上解决消费者的权益问题。

     主持人:代为赔偿在消费者的执行过程中根本没有办法执行。怎么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废除所谓的无责免赔。

     晏成:为什么我们买保险?大家买的是一个保障、是一个踏实,出事之后,无论是我的责任还是我没有责任,我都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服务,或者说一个赔偿。但是现在合法、不合理的地方是什么呢?当我有责任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服务。当我没有责任的时候反而我得不到服务,在保险公司解释这堆法律的时候他可以按照自己去解释,认为这是合理的。但是从普通的情理上来讲,这个是不合理的。假如说大家都是开车的,跟对方的一辆车大家都买了保险了,无论有责还是无责都由保险公司来走这个流程,但是如果发生了车祸,甚至是造成了死亡的情况,而对方是一个自然人,他没有保险,但是又有他的全责,这个时候会把车主置于一个巨大的不确定性中。别人已经死亡了,别人的全责。从这个情理上讲,别人的家庭、生命受到了伤害,如果你没有责任,但是又没有保险公司来支付这个费用,甚至没有完整的流程解决这个问题,对于一个普通的车主来讲,这个时候你到底该怎么办。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我觉得应该有一个流程,或者叫做代为追偿的措施,应该能把这些东西做一个良好的保障。我觉得应该从这个角度来讲,保险公司确实是应该在出售自己产品的时候,或者设计自己产品的时候,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保护部门,在出台这些法律的时候应该充分的保护到我们这些购买保险的车主,或者一些普通的消费者。

     主持人:所以通过我们简单的讨论,基本上现在无论是法律界还是车主、还是媒体,大家的意见都是空前一致的,认为这个条款应该废除。废除这个条款不是我们一致认为就能够废除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2月22号我们注意到中国消费者协会代表全国广大消费者发出了一个呼吁,要求保险业监管部门从根本上废止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的条款。我们也特别采访到了北京律师协会保险委员会的副主任戴宏坤。

     戴宏坤:法律意义上,投保人是为了转移风险才买的保险。保险公司根据责任比例进行相应的赔偿,我们认为这是违反保险法的规定的,是无效的,是应该取消的。

     主持人:我们也听到了保险人士一个非常坚决的态度。现在各方的态度都是一致的。实际的结果到底怎么样,现在各方都把矛头指向了保险公司。我们记者也是拨打了某保险公司的电话问了一下,我们来听一听相关的保险公司的接待人员是怎么样回答我们的问题。

     采访内容:

     记者:我没有责任,对方全责,我可不可以到你这里来理赔呢?

     保险公司接待人员:这个没有办法到我们这里理赔,按责任比例赔付,对方赔付你的损失,我们还是按照保监会批准的条款来进行赔付。

     记者:这个条款是保监会批准过的?

     保险公司接待人员: 是。

     主持人:他把保监会拿出来了,你们俩对这样一段采访怎么看?

     晏成: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或者车主而言,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这个群体是一个弱势群体,谈到法律、谈到各种条文的解释、谈到格式合同的时候,我相信很多车主,甚至买了很多年车险的车主都很难搞清楚你每年交的几千块钱买的是什么车险,每一个车险赔偿的范围、标准、规则是什么。你很难去搞清楚。在我们的保险公司出售、设计自己产品的时候,应该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按照自己的解释,或者说很多格式合同,最后会有一句话,我们会保留最终的解释权。所有的解释肯定是有利于出示格式合同的部门。而对于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我很难成为一个保险专家,或者很难成为一个法律专家,出了问题之后我要付出巨大精力走各种流程,还要亲自出马跑各种手续才能完成这个事。所以,还是支持消协的意见,或者律师的意见,我觉得应该无责不赔的这样一个条文应该去除掉。我们应该达成一个几方都能够接受的解决办法,既能够保障保险公司的商业利益,同时,对于购买车险的人,万一我出现了无责的情况,但是又酿成了巨大的损失,要保证有一定的赔付。

     主持人:刚才采访的时候他说我们这个条款是得到了保监会的认可的。我们经过了大量的采访之后,我们也看到了法律界人士给我们这样一个提醒,车损险的条款的规定就是排除了对方的权利而解除自己的责任。这个从最高法律的角度来讲,它是和法律相违背的。现在我们综合各方的意见,大家都呼吁尽快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废除在车辆保险中的无责免赔的条例。我们也会继续的关注。同时,在采访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车主,他们也表达出了自己各种各样的困惑。

     车主:我现在上着保险,马上该续新保险了,我的保险还上不上呢?

     车主:我想问,能不能从根本上废除这个条款。

     主持人:这个问题我们也想问。就像刚才那几位车主所讲的,我们现在感到困惑,我们想问到底什么时候能把这个条款废除,我们的节目也会和大家一起来持续关注,对于这个新闻事件您有什么话要说,可以通过短信平台和网络和我们互动。移动联通发送HD到10621039。

     主持人:《汽车天下-星期三会客室》正在直播中。首先关注的是针对车险中的按责赔偿、无责免赔的条款。看到网络上很多人都在聊相关的话题,由此可见这个事情关系到所有开车人的权利,1367的观点说,没有责任还免赔啊?实在是说不过去呀,不知道这个条例怎么就能实行这么长的时间。3927说呼吁尽快完善法律条例。3932说,听了你的节目吓了我一身冷汗,貌似和我们车有关的保险还有那么多的黑洞,上保险的时候我基本上看都不看,上一全险就觉得图一踏实了。8935说,无责免赔就是一个霸王条款,这实在说不过去。0503还说,你们还是别费劲了,就是买保险的时候你是爷,出了事你就是那什么。基本上这事我看很难。8383说,保险公司要想发展,就必须从我们老百姓身上来克扣。如果国家相关法律部门不介入,要想废除想都别想。总之我是没信心。

     两位嘉宾是狐汽车媒体中心总监晏成和《第一财经日报》汽车周刊主编王秋凤。再请你们俩就新闻事件来表达一下你们的观点,有的听众说没信心,有的听众说,既然他违法,怎么还能这么长时间的存在?

     王秋凤:我们刚才看到采访保险公司录音,他们都指向了保监会,大家就应该明白这是保险行业的规则,你要打破一个行业规则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我们也能理解,按照他们理想的状态,谁有责任谁赔,避免重复赔偿。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遇到的问题不可能都是理想状态,而且恰恰我们更多遇到的都是我没有责任,我花钱了,但是我还得不到保障。第一,我觉得这个条款应该尽快废除,废除就涉及到行业秩序的问题,这个行业秩序我觉得应该是更人性化的,在这个过程中保监会既然大家都一下指到了它,按照保监会的规则来做,保监会这个时候应该站出来给出更多的人性化的行业规则,让我们更多的车主、更多的老百姓能得到更多的保障,真正的是保险公司。

     晏成:像这一类的纠纷也在一些地方法院有过一些判决,当然有的法院认为无责免赔的条款是无效的。他的理由有两点:第一,保险公司的免责内容没有引起足以投保人注意的方式来提示。他没有尽到保险人应该尽到的明确说明的义务。我在这里也想问一下在座的两位,或者我们的听众,你在去买你的保险的时候,你的保险人有没有提示你,明确的让你知道你没有责任的时候你是得不到赔付的。从听众短信反映的情况来讲,大多数人是不知道的。买的时候你是大爷,等你把钱交了,你想享受服务的时候就不同了。合同条款的提供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应该是无效的。无责免赔的条款免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加重了购买保险的车主的责任。同时,车主主要的权利是什么?是出了险得到保障,这一点主要的权利是没有得到保障的。这样的条款应该是无效的。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也正在制订新的保险法的司法解释,什么叫做免除责任条款将会予以明确,以后不能随便再以这个条款来忽悠大家。或者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上来说事。

     主持人:刚才晏成说了一点很重要,在全国各地打的类似的官司中,基本上无责免赔这一条真正拿到法律那里都是站不住脚的,都是投诉的人得到了胜诉。稍候我们和大家一起来关注一下沸沸扬扬的丰田召回事件,这段时间丰田因为燃油缺漏等缺陷在全球范围内召回了170万辆车,但是召回却不涉及中国市场,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我们也采访到了丰田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我们稍候来关注丰田召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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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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