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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期]会客室:地震对在华合资车企影响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2011年03月16日12:57

  汽车召回条例计划年内出台处 罚力度加大

  主持人:谢谢各位关注正在直播的《汽车天下》,《星期三会客室》由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搜狐汽车、《经济观察报》联合出品。今天我们和大家一起关注了在日本发生强震之后对于日本汽车企业的打击和影响,以及对于未来中国汽车行业的影响。在下半时段我们和大家关注本周另外一个热点话题,就是又是一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于有车朋友来讲,有一些人深受其苦。他们充分领略到一点,当他们的车发生了问题,当他们和汽车经销商和厂家发生矛盾的时候,大家往往是苦不堪言。汽车三包管理条例和新的召回管理条例即将出台,是不是这样?我们消费者何时能够彻底翻身?我们下半时段和大家一起关注这两个问题。我们先把一个数字和大家分析一下,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0年全国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各级汽车投诉24050件,这其中有消费者合理要求遭到忽视的,有消费者过度维权引发矛盾的,我们到底如何合理维权?到底有没有彻底支持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来听听二位专家的观点。

  晏成:这次最大的两个消息,就是两个条例的出台,我认为新的召回条例出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看一下它的官方表态,这条消息是在3月13号,这次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一个记者会上面,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说的,新的管理条例计划在年内出台,这是一个很官方的信号。第一个亮点,在中国生产进口销售的汽车都必须遵从召回条例,明确了适用的范围。第二大亮点,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如果你不召回,罚款额是三万块钱,卖一辆车的利润可以覆盖这个成本。但是现在他的规定是如果你有了问题不召回,罚款额是货款的2%到50%。如果这一批次有十万辆车,对你最高的处罚是这十万辆车销售款的50%,这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这对于汽车企业来说就是一个强大的威慑力。让汽车企业不敢再糊弄消费者,在你出现问题的时候我永远告诉你,这是你一辆车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很多车出现了问题。

  主持人:有这样一个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即将出台,但是怎么样落到实处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到底什么样的监管机制来监管这些企业,现在汽车召回已经不是新鲜事了,但是我们也看到这样一组数据,在中国发生的召回中以合资品牌和自主品牌为主,自主召回的品牌非常少。从去年到今年似乎所有的品牌都集中在了丰田身上,是不是其他没有召回的车企就真的没有这些问题呢?一些召回的车企他们发生的问题是不是就像他们向公众说的那样是小的问题。这些都打一个问号。怎么样落到实处是我们最关心的。

  晏成:这就涉及到汽车消费维权的几个难点,第一个是知情难,汽车是一个很复杂的产品,你出了问题之后,这些技术信息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消费者搞不明白,也不明白到底是车的问题还是使用的问题。第二,标准难,你说我车出问题了,你送到修理站去修,这个4S店是这个问题,那个修理站说是另外一个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你在维权的时候缺乏一种可以依据的规则。第三个最难的是鉴定难,我出了问题之后,到底是什么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到底是销售商来给我负责,还是厂商来给我负责解决。

  主持人:你觉得这些长此以往积累下来的问题能够通过一个汽车召回管理条例就能够解决吗?

  晏成:在细则方面需要有一些可执行性的细则,另外,需要一个措施,首先有一个信息搜集的渠道或者舆情反映的渠道。如果这个车出了问题,每个消费者会单独的面对销售商和厂商,怎么去把所有同类的问题集合起来最后反映上去,而且让国家质检总局这种行政部门能够搜集到,最后能对厂家做出我强制你召回这样一个指令。这需要有一个信息搜集的措施。另外,需要有一个汽车司法的鉴定中心。出了问题之后,这到底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到底是消费者的责任还是生产厂的责任,这应该有一个第三方比较公正的或者具备法律效力的鉴定中心,他要承担裁判员的角色,如果没有这个角色,按照现在司法的解释和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我说这存在什么问题,汽车消费者证明这个问题确实是这样产生的,消费者很难做到这个证明,他的成本是很高的。即使现在我们在各地也有一些这样的鉴定中心,但是你拿出来的鉴定结果有可能不被厂家,或者不被销售商接受。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最大的问题。

  主持人:刚才我们和大家一起关注了在3.15期间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在一次会议上说,汽车召回管理条例有望在今年出台。2010年中国共实施了95次汽车召回,自主品牌汽车召回是1次。一方面我们《汽车天下》节目也很多次跟大家讲,召回并不能完整的反映汽车真实的质量问题。特别是现在看起来,不同的企业对于召回的认知态度上有非常大的出入,国外企业认为这是汽车维修的正当方式,有些企业认为频繁召回会影响自己的品质和影响自己的信任度。另外一方面最核心的是由于制度的限制国内的召回缺乏监管,不少召回完全都是凭厂家的自愿行为,肯定会有企业隐匿相关的问题,而且还有很多相关企业是通过各种各样其他的方式把问题解决而不通过召回的方式。因此我们期待着在今年汽车召回管理条例能够实施,这个条例出台之后是不是具备真是的可操作性问题的关键。我们3.15期间也看到了汽车三包的条例。我们《汽车天下》关注了很多年,年年都在说今年有希望,年年都让我们的希望落空,我不知道丛刚从你的采访和了解过程中你觉得汽车三包条例今年有戏吗?

  丛刚:我们最新了解到的消息,今年1月份的时候各个车企受到了相关部门汽车三包的征求意见稿。车企进行一个意见汇总给相关的部门,最新的消息说是8月份可能出台,但是这个消息是没有经过证实的,汽车三包我们讨论了很多年,它跟召回相比是解决个案的一个问题。但是不管是三包也好,还是召回也好,就像梁红说的,它是一个体系的问题,并不是我们单纯的出一个法规政策,加强监管就能解决。其实里面有很多问题,比如说标准的问题,比如说目前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标准是低于企业的标准,大部分汽车生产企业他们自己执行的标准都是他们自己的。但是这种标准如果你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去鉴定,或者跟企业标准又不一样,或者第三方的鉴定机构没有企业标准。你找到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又要跟企业联系,把你的标准给我,我们来确定这个这个事情怎么样。根本上已经出现了维权很难。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和厂商就出现扯皮的现象。

  另外,加强监管也是一个方面,为什么说自主品牌召回的这么少,跨国公司召回的多。跨国公司在中国召回的远比在全球其他国家召回的少得多。这是一个法律法规的问题。在中国,目前我们来看汽车的法律法规已经是滞后的了,达到一级的情况下,跨国公司在中国生产销售投资的时候他有强大的法律团队进行对中国法律的研究,本土的车企也一样要研究中国的法律。中国既然要求我是一级,我为什么要按照美国的五级法律要求来执行呢?他是不会的。我从这几年汽车的采访中也接触过一些这样的案例。有一些召回在国外执行了,在中国就没有执行。卖方在内部会议上会明确表态,这样的事例我们在国外就要召回,但是在中国没有人强制我召回,或者我可以采取其他的办法去处理。因为你的法律法规没有到那个阶段。所以出现了消费者维权的困境。

  主持人:我们年年在3.15的时候呼吁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中国已经成为毫无疑问的第一汽车大国,这样一个汽车大国的汽车消费者的幸福指数高不高,他们拥有了汽车以后快乐不快乐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我们非常高兴的是相关的领导和部门已经意识到了这样一个问题,有可能新的汽车管理召回条例、有可能新的三包政策在今年出台。我们期待着这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能够尽快出台,我们也更期待着这些条例具有实操性,能够真正在日常消费中成为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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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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