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汽集团两位高管离职一周后,日前有消息传出,即将实现整体上市的上汽集团有望在年内推出股权激励机制。据悉,该激励机制甚至有可能覆盖普通员工。而就在5月初,以汽车零部件研发为主业的中小板上市公司双林股份(300100),宣布中止实施了半年的股权激励计划。【我来说说车企股权激励】
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汽车类上市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得到充分贯彻。但提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的股权激励制度,在汽车类上市公司中却很少被重视。记者调查得知,当资本市场中的很多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机制时,汽车类上市公司在这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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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有汽车类上市公司 实施股权激励机制
所谓股权激励,是目前上市公司惯用的一种激励方法。即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为使企业经理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 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企业会给这些员工一定的经济权益。
记者查阅汽车上市公司的基本资料和近年来的公告发现,汽车类上市公司鲜有涉足股权激励,这与其他行业上市公司积极“激励”形成极大反差。据调查,一汽轿车(000800)、一汽富维(600742)、双林股份等少数几家汽车类上市公司曾先后实施过股权激励机制,但由于实施中的问题很多,最终被迫停止实施这一机制。几家上市公司均未透露中止股权激励的具体原因。在去年的半年报中,一汽轿车重提股权激励机制,表示其母公司一汽集团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一汽轿车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承诺提议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在股权激励机制面前,汽车类上市公司只发出了微弱的附和声音,绝大多数汽车类上市公司甚至没有推出股权激励机制的计划。
“汽车整车类上市公司大多是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条件不健全,审批程序严格。所以,汽车行业中实行股权激励措施的上市公司较少。”民族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曹鹤说。
西南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研究员刘峰表示:“股权激励是资本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时对资本市值的管理。由于所有制不同,这种激励方式在国内外的实施条件存在差异。在国外,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不存在所有制问题,没有任何法规和法理上的障碍,可以给高管高额股权,激励管理层,从而为企业实现发展提供保障。虽然这是一种具体的企业经营行为,但是在国内由于存在所有制不同,股权激励的方式和程度各有不同。由于上市公司中很大一部分是央企或国企,这其中涉及国有资产和高管工资等敏感问题,实施起来需要很慎重,必须经由国资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在很多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进行。”
多数汽车类上市公司的国企背景似乎阻碍了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
激励并非留才“金手铐”
既然股权激励是为了留住人才,那么上汽即将实施的股权激励机制是否与高管离职有一定关系?接受采访的分析师给出了一致的答案:股权激励确实为了留住人才,但不是留才的“金手铐”。
“股权激励机制能够减少道德风险。当企业所有者谋求的长远利益与管理者(职业经理人)追求的短期利益相矛盾时,股权激励可以使管理层之间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将他们的利益与公司发展捆绑起来。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把股权激励称为"金手铐"的原因。”刘峰说,“管理者的管理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股权激励不一定能防止人才流失。”据介绍,在欧美发达汽车市场,宝马、奔驰、大众等跨国公司的职业经理人虽然持有股权,但人员流动性仍然很大。人才去留由综合原因决定。此外,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是否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
曹鹤认为,股权激励机制能否充分发挥作用,并非是企业内部实施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全程度。上市公司的分红必须成为主要投资目标,才能充分调动管理者积极性。这个过程将是长期的。
股权激励是大势所趋
据统计,从2005年初到今年3月31日,沪深A股市场共有273家上市公司公布了股权激励机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公司正在制定这方面的计划,股权激励基本成为上市公司制度建设的趋势。
“在股权激励行为中,要避免黑幕交易、恶意拉抬股票牟利等做法,同时也不能随意降低激励门槛,这样不但起不到激励作用,反而使其他股东权益受损,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汽车类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机制比较少与劳动密集型行业及企业所有制等有关,上汽集团要迈出这一步很不容易,要考虑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当然,随着资本市场的发育更加成熟,汽车职业经理人逐渐增加,越来越多的汽车类上市公司会推出股权激励机制。”刘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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