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报道的“上海车险市场违规现象”调查系列稿件,引发监管部门的重视。据知情人士昨日透露,上海保险同业公会就此听取各公司意见,在已有车险自律公约基础上,拟定了补充条款。
目前,补充条款已经成文,并以征求意见稿的形式下发到沪上各财险公司。从本报昨日独家获悉的意见稿来看,补充条款主要涉及“实行商业车险手续费费率差异化”、“调整车险优惠系数使用范围”、“引入第三方检查机构”等三大重要方面。
五个手续费差异化方案
本报之前报道中曾提及沪上中小财险公司联名提议修改手续费“一刀切”的自律规定,而采取差异化的(只涉及商业车险)手续费。旨在确保中小公司拥有一定竞争优势。
上述意见已被提上日程。本报记者在补充条款中发现,保险同业公会共拟定了五个差异化方案,征求各家意见。“我们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方案,或者不选即维持目前15%的标准。”沪上一家财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第一个方案简单易懂,即人保、太保、平安这财险三巨头手续费上限实行13%,其余公司实行目前15%的标准。
剩余四个方案与各公司2010年车险综合成本率、车险市场份额、公司经营年限等三个指标挂钩。与综合成本率挂钩,意在控制财险公司在牺牲利润情况下盲目拓展业务,而设置市场份额与经营年限两个指标旨在区分新老、大小公司。
据记者走访了解,大多数财险公司愿意接受第一种方案,因此方案降低了全行业的手续费标准,有助于提高各家的车险承保利润;而新成立且规模较小的财险公司,看法并不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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