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修路、收费还贷」
中国高速公路採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并取得了快速发展。但这种模式只适用于收入水平高、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因为这类地区通过收过路费可以还贷,不适用于收入水平低、人口密度低的中西部地区,因为这些地区收不了多少费,根本无法还贷。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变成了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普遍模式。
美国的高速公路是依靠以燃油税、车购税、轮胎税等税收构成的「公路信托基金」建设的,不依靠银行贷款,并且联邦与州的出资比例为9︰1,这样就资助了收入水平较低地区的高速公路建设。
中国的高速公路建设没有形成这样的制度安排。「十二五」时期所建设的高速公路大多在收入水平低、人口密度低的地区,「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高速公路建设模式在这些地区大规模复製就存在巨大的债务和金融风险。
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显示,2010年全国高速公路的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达到了54.64%。这说明相当多地区的高速公路收费收入已经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因此要依靠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债。
在中国的高速公路里程仅为7.41万公里的情况下,就出现了大量要依靠举借新债来偿还旧债的高速公路,未来建设的高速公路只会是车流更少,还本付息能力更差的高速公路。可以预计,各行政区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会进一步急剧增加。
按审计署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报告,截至2010年底,因高速公路建设举借的债务余额为1.1万亿元。这尚没有考虑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相关的所有还贷公路,因而是大大低估的数据。根据交通运输部的统计公告,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间,中国完成公路建设投资6万亿元,其中来自车购税的资金6800亿元,国家预算内资金1768亿元,国内贷款2.36万亿元,地方自筹2.15万亿元。地方一般是通过银行贷款自筹,不考虑2001年以前的债务,目前地方政府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估计为4.5万亿元左右。
交通运输部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完成交通基本建设投资6.2万亿元,比「十一五」期间总投资略有增长。那么在「十二五」末期,地方政府公路建设的债务余额估计要达到9万亿元。对于这样的巨额债务,即使超过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期限,继续收费甚至提高收费标准,地方政府也是难以还本付息的,大量的银行坏账将不可避免。
实际上,这种情况已经出现。2011年4月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债权银行发函,表示「即日起,只付息不还本」。该公司在建行、国开行、工行等十几家银行贷款余额近千亿元。在违约公函发出后,云南省银监局和各债权银行与云南省政府进行了多次沟通。云南省政府做出了增资、垫款等承诺,并要求企业撤回公函。问题是,下一次或再下一次还本付息日来临的时候,云南省政府还有钱垫款吗?云南省政府到哪里去筹资?又如何偿还呢?
然而,云南高速公路建设还在准备实现新的大跃进。「十一五」期间,云南省交通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2042亿元,高速公路里程达到2630公里,居西部地区第一。今年8月《昆明日报》报道说,云南交通在「十二五」期间将有大突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1万公里,规划完成建设投资5000亿元。
那么,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新建高速公路上会有多少车流?通行费收入能否还本付息?这些问题是否应当一起考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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