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次庭审时军锋声称,他们只盈利了20万元,而这次检察机关认为他们盈利在110万元以上,你是如何认为的?
孟国祥:本案中,时军锋盈利达110余万元,并非之前所言只有20万元。
上次庭审后,时军锋、时建锋声称他们只盈利了20万元,引起网友哗然,从这次庭审可以看出,他们使用假军牌拉沙获得了较大的盈利,至少有110余万元。
根据时军锋的供述和有关证人证言,时军锋拉沙每车的成本平均1130元左右(包括买沙、加油、吃饭、奖金),每车沙卖价平均2400多元,每车沙的利润为1270元左右。每个月两辆车平均跑150趟左右,八个月就是拉回1200车沙左右,利润为150万元左右。扣除铲车油钱、修车费用、工人工资等费用,算出盈利数额在110万元。同时庭审显示,时军锋供述在事发后用于活动关系的费用就高达60万元以上,因此,其个人盈利只有20万元的说法是不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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