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汽车召回立法
2012年10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汽车召回制度磕磕绊绊8年之后,终于从原来的“规定”变身“条例”,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法规的高度。法规政策的完善将推动中国汽车市场走向成熟,随着近年来消费者对召回的认识走向成熟,汽车召回在我国必将成为常态。
但是,汽车召回的认证及执行都比较难。我国现在缺乏官方认证的第三方机构,相应的认证费用也较高,消费者以个人力量进行维权依然十分艰难。所以召回只是手段,在体制完善的同时,企业的责任意识或许更加重要。
不管怎么样,召回制度立法也是消费者期盼多年的心愿,在今年终于有了正式的法律支持。下一个期盼,我们希望同样每年呼之欲出的汽车三包也能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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