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或者指定召回,韩泰自行“回收”无依据
主持人:本来我们今天节目还安排了召回之后,但是由于这个话题聊得太热烈了,短信、网络上反馈得非常热烈。所以今天召回之后就不播出了,但是我们也要给大家来预热一下。在本周我们关注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就部分韩泰轮胎存在安全隐患发出了一个风险警示通告,指出部分韩泰轮胎由于设计和制造工艺问题可能引发爆胎。韩泰的反映是对存在风险警示的产品自行回收并废弃。我们请蒋律师做一个点评。
蒋苏华:锦湖轮胎现在已经不是一个热点了,现在大家关注的是韩泰轮胎,韩泰轮胎出现了一个安全隐患的风险警告,质检总局已经认定这个产品是存在缺陷的。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只要出现缺陷,我们就可以关注一下缺陷召回的程序。
质检总局会根据各方面的信息判断这个产品是不是有缺陷,并跟企业进行沟通,是否认定为缺陷。但是质检总局的专家会对产品进行检验,最终认定是不是缺陷。我们看现在这个风险警示已经认定了,目前质检总局已经认定是一个缺陷。因此一般会要求企业主动召回,如果企业还不召回,就指令他召回,也就是强制召回。风险警示也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在这一时间内,质检总局可以根据缺陷的严重情况,来确定是不是向社会公布。这是一个程序,首先让企业主动召回,但是这中间有一个时间,这个时间我可以提前告诉大家这是有风险的。
因此,下面的程序我们比较关注,因为质检总局已经认定是缺陷,往下面走,一个是企业主动召回,如果不召回质检总局则会指定他召回。韩泰轮胎自己说回收而不是走召回程序,现在是没有依据的,要么是主动召回,要么是让质检总局指定召回。
主持人:我们下周召回之后会持续关注。非常感谢三位嘉宾,如果您想再次看到听到我们的节目,可以随时查看合作伙伴搜狐汽车,也请关注本周出版的经济观察报。谢谢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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