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将对汽车行业尤其是重卡行业的销量、结构、货运量、货运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从市场反馈回来的信息,也确实印证了《条例》对商用车行业造成严重打击。
据《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了解,受《条例》影响,部分市场用户抛车出售,纷纷从物流行业跳转至其他领域,而大型物流公司也持观望态度,不敢随意购车。
早前,记者就曾与部分物流货运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过详情,上海华威国际物流货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一辆车能运完的货物,现在可能要两辆、三辆车。虽然现在货主还没有增加运费,但如果《条例》一直严格执行下去,运费的增加是必然的。”
然而,对于不同地区的物流运输公司来说,却又有着另一番景象。据湖南另一家物流货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经不再受理部分区域的业务,主要是因为《条例》在有些地方的实施比较严格,而在有些地方又好像没有什么影响。
据了解,尽管《条例》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然而具体落实到各地,对于超限超载车辆的处罚标准,是由各省、市的交通部门制定的。
而作为《条例》最直接作用的对象,货运车主普遍不相信《条例》真能严格实施。记者在走访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时,部分重卡用户就表示:“知道《条例》已经实施,但从未见过严格执行,基本上都不会查得太过严格,除非一看就知道超载。”
各地政策实施力度不一,给物流企业和用户带来不同程度的困扰。对于重卡企业而言,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物流受到限制,肯定会对重卡企业产生影响。只是目前看来并不十分明显罢了。”中国重汽相关负责人说道。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