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价格秘密
温州市对于公车改革的幅度在全国处于前列,但是,公车改革虽然已经形成社会的共识,如何改革却一直成为各界争议的焦点。
温州市公车改革中将公车拍卖的模式,从某种程度上更加体现了公平的原则。试想,公车改革,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公车的处理问题。如果不对现有公车进行适度处理,那么公车改革就没有办法深入。
但是如何处理现有公车呢?不外乎两种模式,一种是将汽车转让给公务用车服务公司,并由该公司负责未来行政事业单位的用车需求;第二种就是将现有的公车拍卖,因为拍卖相对来说在程序上更加公平,在实际上会获得更高的价格。
无疑,温州模式融合了前两种模式的特点,既采用了部分公车转让给公车服务公司的方式,更采用了公车拍卖的模式。
当前,社会质疑的焦点在于,温州公车拍卖的价格比较低。其实仅仅从各种的推算并不科学,拍卖价格是否低,关键在于公车最低起拍价的设定。而公车最低起拍价的设定需要衡量多个因素,既有品牌的因素,也有车辆使用的情况,以及现有车辆的现状。这需要相关的机构进行评估以后才能决定。
因此,温州拍卖公车的价格是否过低,只需要将整个起拍价的评估向社会公开,就能还原事实的本来面目。
补贴额度过高
在公务用车实施拍卖后,对于各级干部的交通补贴应运而生。
车改后的用车补贴,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按其职务层级划分为7个补贴档次,每人每月最高补贴3100元,最低为300元。而由于温州正处级干部车补达到3100元,因此成为社会舆论质疑的焦点。
这里其实涉及到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是:公车到底是福利待遇还是工作需要?显然,公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将公车还原为工作的需要,而不是作为福利待遇。
因此,温州以及其它地方实行的公车改革实行的货币补贴,更多体现了一种福利待遇,因为这个补贴额度与职务高低直接挂钩,反而没有体现工作岗位的需要。
如果是这样的改革,那只不过是将公车改革形式化而已,公车没有了,但是待遇仍然存在。这显然不是公车改革的目的。
公务人员进行公务活动,远近不同地方的出差是不可避免的,而给出差人员给予交通费用的报销,势在必然。最简便的方法是,各地政府机关制定一套类似企业单位的一种报销出差制度,实报实销,完全体现以工作需要为中心的交通差旅制度,不是更简单吗?
而且,公务员工资的本质是什么?是对于公务员工作的报酬,那么工作的内容不仅仅应该包括实际的工作,还应该包括为工作而发生的出差费用。因此工资其实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具有部分弥补交通费用补贴的含义。
因此,货币化补贴根本不是高不高的问题,而是应该不应该存在的问题。
公车服务中心的地位
温州模式中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实行公车服务中心制度。按照温州市的说法,成立公务用车服务公司,为温州市级机关远程和应急公务提供租车服务。
已经成立的温州公务用车服务公司,隶属于温州公交集团,其大部分车辆的来源是温州市部分公车按照评估价格直接进入公司,免去了拍卖环节。
成立服务公司服务于公务活动,能够杜绝各个行政单位私有化公车的现象,对于有效降低公务车使用成本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然,这里会有人产生一个疑问是,有些单位领导,会因为与公务用车公司的关系,拥有使用车辆的便利。虽然不排除这样的行为,但是与改革之前各个单位都拥有车辆相比,还是要改进了很多。
而公车服务中心下一步改革的关键是如何形成公务用车的市场充分竞争,从而避免公务用车服务垄断,造成服务成本过高,以及效率用车低下。
当然,最重要的是需要将公务用车的租用使用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以形成有效的使用监督,避免公车使用暗箱操作。
改革成败谁说了算
公车改革势在必行,先行改革的地方必然受到全国各地的格外关注。但是,改革成功与否,到底是谁说了算?是以什么方式来作为改革是否成败的衡量标准与工具?
公车改革不管是杜绝公车私用,还是防治腐败,最终的目的是要节省财政开支。因此公车改革是否成功?就需要官车改革前后的公车支出是否有大幅度的缩减。
对此,温州人给出的答案是:温州改革之前的2011年,1700多辆公车的运行费用在1.44亿左右,而改革以后,相关支出节省达15%左右。
当然,改革幅度与财政开支的节省必须匹配才符合常理,但是只要财政开支有了节省就是公车改革成功的第一步。至于在公车改革之后,财政费用的相关开支是否存在浪费现象,或者私事充做公事报销费用的问题,这是另外的一个问题,并不属于公车改革的范畴。
当然,如果利用改革之机,来慷国家财政之慨,这是必须制止的行为。温州按照职务级别发放货币化的交通补助,如果大大超出了实际工作的需要,其实就有这样的嫌疑。
但是,无论如何,温州的公车改革还是有许多值得肯定的地方,虽然有诸多质疑,但是仍然不失为公车改革的先锋。未来少了许多公务用车的政府部门,相信不会再让公车的支出名列三公费用之首。
从这个意义上,温州模式虽然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但是相对于目前的公车制度,毕竟是一种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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