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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汽车政策新闻

官方要求 本秋季开学后开展校车专项治理

2012年08月14日07:39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等20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

  近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宣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新闻办、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工委等20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各地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今年秋季开学后开展一次专项治理,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要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严格依法处罚机动车驾驶人和所有人。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校车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对校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监督,依法查处。

  此外,对校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要坚决依法取消其校车驾驶资格。对其他机动车辆不避让停靠上下学生的校车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马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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