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自定详细处罚规则 多数省份设“免罚空间”
为什么各地对高速公路超速的处罚规定不一样?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地方超速违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该法第99条规定,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但这条规定没有硬性区分高速公路与城市道路,在高速公路上,司机踩油门稍重一点,就很容易超过限速标准。
因此,各地制定了相应的“地方规定”,将处罚规定细化,多数省份设置了一个“免罚空间”,比如超速20%或10%以下不罚款不扣分,以避免纠纷。
不过,各地设“免罚空间”并非鼓励超速。以湖北为例,对超速20%以内虽然不罚款,但前提是必须确保安全。在夜间或恶劣天气等不良驾驶条件下,超速20%以内的仍要受罚。而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超速在20%以内,仍将被视为违法,并作为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之一。
高速公路上不应开飞车 “十次事故九次快”
2011年,湖北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490起,死亡1909人,在较大以上事故中,高速公路占40.48%。
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曾发布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条就是严禁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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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事故九次快”,90%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与超速有关。超速行驶是高速公路上最普遍也是危害性最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超速行驶使制动距离大大延长,处理危机时间大大缩短,司机遇到危险时往往措手不及。
据测算,人在视野内感觉一个目标需要0.4秒,看清目标需要1秒。如果车速太快,司机会无法及时感知道路信息,不能对危险状况作出快速反应和正确处置。
超速行驶也容易使人疲劳,因为超车机会增多,行车间距缩短,驾驶人心理和身体的能量消耗大大增加。超速行驶也加大了车辆的工作强度和运转负荷,加剧了机件磨损,特别是会使轮胎温度升高而引发爆胎事故等。
在雨、雪、雾等异常天气下,车辆超速更容易引发事故。2011年10月1日,一辆荆州籍旅游客车在兴山县峡口镇翻下香溪河,致16人死亡,19人受伤,主要原因是车辆在雨天超速,以致在转弯处坠河。
记者左洋
实习生胡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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