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凌晨,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境内的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满载旅客的双层卧铺客车与一辆运送甲醇的重型罐车发生追尾碰撞,随后燃起的大火导致客车上36人死亡,3人受伤。有关部门确认,两辆车均未超载。罐车上2名司机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客车燃烧36人遇难
26日凌晨2时18分左右,一辆从呼和浩特市开往西安市的大客车,在位于陕西省延安市安塞县境内的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外与一辆刚驶出服务区的重型罐车发生追尾,随后引发了大火,导致客车上36人死亡,3人逃生。
据悉,在事故中生还的3人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医院正对这两名伤员进行全力抢救;另一人伤情较轻,正在邻近事故发生地点的靖边县医院进一步观察和治疗。
客车嵌入罐车2米
记者26日下午在事故现场看到,大客车的车头在与罐车尾部撞击后已完全变形,车身只剩下一副“车架子”,客内座椅和行李都烧光了,甲醇罐车最后面的一组轮胎烧得只剩下轮毂和铁丝,可以想象事发时火势的凶猛程度。记者注意到,客车留在地面上的刹车痕迹有10米左右,客车车体嵌入罐车有2米左右,可以想象当时客车的速度非常快。
甲醇流淌火势猛烈
据事故现场附近服务区加油站的一位员工介绍,事故发生时两车撞击的声音并不大,有点类似于大货车爆胎的声响。但是很快他们就看见事故现场燃起大火,附近的人们纷纷拿起灭火器前去救援,但是由于火势太大,直到消防部队赶到后才将火扑灭。
安塞县消防大队大队长魏朝阳说,安塞县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立即出动3辆消防车和10名消防官兵赶往现场。途中获悉此次事故极为严重后又立即请求延安市消防支队增援。赶到现场后消防官兵发现火势较为猛烈,液体甲醇从罐车不断向后面的大客车及周围下水道流淌,形成了“流淌性”火灾,给救援工作带来一定难度。经过消防部门持续努力,在3时42分左右将现场明火扑灭。
调查
两车均未超载
有关部门已经确认,发生事故的客车为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宇通牌大客车(车牌号蒙AK1475),驾驶员已死亡。该客车8月25日下午17时由呼和浩特市发往西安,车辆荷载39人,实载39人,死亡36人,受伤3人。发生事故的货车为河南省孟州市第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解放牌重型罐式半挂车(车牌号豫HD6962),车辆荷载40吨,实载35吨,从榆林能化有限公司装载甲醇运到山东。8月26日凌晨,该货车从包茂高速安塞服务区休息后出发,刚上高速即发生追尾事故。罐车上2名司机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当地警方控制。
善后
乘客非实名 将DNA核实
承运人责任险每人20万
26日16时,呼和浩特市交通局的一名负责人已经赶到事故现场。据他介绍,事故长途客车是呼和浩特市运输集团公司的车,是民营公司,有500多辆客车,长途双层巴士80多辆。事故车辆蒙AK1475是一辆从呼和浩特开往西安的直达车,从呼和浩特出站时,车上载有39人,乘客37人,司乘人员2人。售票不是实名制,乘客没有登记身份,遇难的36人的身份有待核实。
陕西省长赵正永在事发现场表示,陕西省要积极配合国务院调查组,公安部门应通过DNA等方式对遇难者身份进行确认。
据中国人保内蒙古分公司理赔人员26日下午介绍,此次事故中的蒙AK1475大客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险,其中三者险保额是100万元;交强险和承运人责任险都是强制购买险,该客车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为每位乘客保额20万元。
措施
陕西一周取消 “红眼客车”
26日,延安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后,省长赵正永赶到现场查看事故情况,并要求公安、交通等部门本周拿出方案,一周后“必须取消‘红眼客车’”。赵正永强调,“长途客车驾驶员凌晨两点后强制休息。”
本版文字 据新华社、央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