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拥堵费说了许久不见动静以后,现在又传出了要收汽车“排污费”的消息。而且,据有关部门的有关领导介绍,现在已经进入到论证阶段。这样雷厉风行的做法,固然可以表明有些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但涉及到政府收费的性质毕竟不同于服务,不是以雷厉风行就可以服众的,它还需要符合国家维护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及广大消费者满意度才成,甚至还需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再加之,造成汽车排放的因素众多,如果仅仅将注意力放在简单的收费上,势必会让广大消费者产生更多的疑惑!所以,在纳税人已经通过纳税承担起社会综合治理责任的情况下,更希望任何名目的收费问题,都需要通盘考虑和推敲后才能够实施的。
应该说,现在这样一个时候,提出收“排污费”问题,显然是汽车发展敏感时期的不合时宜做法。一方面汽车转型期征收相应费用的火候不够,很可能就会在很多方面受到质疑或影响;另一方面汽车消费对百姓的幸福指数影响越来越大,在汽车波动期进行额外的收费,无论又有什么样的理由,都是一种欠明智的做法。同样,无论是从技术操作上、还是从国际相应收费的比较上,国内猛然提出要收取汽车“排污费”,对汽车产业的影响,自然是难以估量的!而更重要的还在于,国内汽车市场的关系还有待理顺,只有将方方面面的关系理顺的前提下,对消费者提出的“额外”要求,才能够被不折不扣的响应。
为何说征收“排污费”的火候不够
可以说,自从政府在大力推进环保事业以来,的的确确在治理环保上推出了一系列相应的举措。其中,无论是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还是建立相应的耗能指标,都应该说是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具体做法。然而也需要看到,由于造成社会环保压力的原因,存在于各个方面,虽然说,相应的排污费是为治理环保问题而收费、其初衷无可厚非,但就是由于收费涉及到科学与合理性问题以及涉及到消费者的幸福指数问题,所以,在没有真正意识到产业转型期服务应大于收费的时候,这样找个名目就收费、实在有欠火候。
之所以说,现在就收取“排污费”的火候有欠思考,很显然是政策与具体实施中存在不小的空隙有关的。如果推出某项汽车新政,尽管在立项上可能会说的令人信服,但只是由于执行力上的不科学以及不合理,很容易就会让一个好的初衷变成给百姓转嫁压力的新问题。就拿一些地方已经出台的汽车限行政策而言,既然要通过法规来限制机动车的出行时段,这首先是政府部门为了缓解交通的一种具体措施。而他们或许没有想到,消费者既然交了车船使用税,类似于这样的政府主张限制的天数,就应该由政府主动地减少相应使用费,才是合情合理对待消费者的做法、也才能够令人信服!而具体到这一次,又将一个较大收费以排污的名目确定,就应该相应的考虑消费者的满意度以及承受力,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够从科学与合理的角度进行让消费者信服的论证的话,除了招致消费者心里的不服以外,还很可能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公信力流失问题,这恐怕才是最得不偿失的问题呢。
收费的合理与可操作为何至关重要
可能是由于现在国内正处在汽车转型期的当口,对于任何形式的汽车整体收费现象,都会或多或少的引发一定的争议。这不仅仅是由于现实的汽车消费者幸福指数有所降低、还在于汽车收费项目,应该是顺应车业与市场发展的。如果要收取相应的费用,首先就需要令人信服、其次还要更顺应国情的需要,这才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如果不考虑这样问题会随着收费项目的增加,轻则会让消费者的幸福指数持续下降、重则就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这才是最应该深思的。
具体到收费令人信服的问题,首先就应该是一视同仁的心态来考量。别的不说,现在公车的排量普遍要高于百姓用车,如果再与高速费、停车费一样,出台类似于官车、军车免单举措的话,显然就会将更多的压力分摊给普通的消费者,这至少会让人们口服却不能信服!一旦这样的事情频发的话,不仅会有更多的消费者有抵触情绪、还会助长特权意识的存在与蔓延,这才是最需要管理者从自己做起取信于民的关键。另外,国情需要也是不得不应重视的问题。如果国内造成污染的问题很多,只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收费问题上,那么,就会让人感觉到治理污染的目的有不纯的可能。按理说,收费一旦形成共识,那么就需要有成效,一旦钱收了、但收效不大,难道会按照收费的数额退还给普通消费者吗?!所以,在新能源项目越来越需要成为必然发展趋势的时候,就更应该将收费问题上升到更高的地位进行论证才行。也只有这样,收费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才能够形成。
收“排污费”对谁更有利几成关键焦点
可以说,之所以“排污费”未出台先纠结,就是由于“排污费”的出台,很容易会造成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下,还会有给消费者徒增负担的可能。因为,一旦要收取“排污费”,必然会涉及到每车有份的局面,如果相应的收费不能在执行力方面建立透明度机制以及不能形成让人看到的“好钢用在刀刃上”的过程,自然就会使收费本身或多或少的造成疑虑问题。这恐怕不仅考验收费对谁更有利的问题、更重要的还在于透支消费者的信任,这自然就会对汽车产业形成严重不利的后果。
在收费透明度问题上,由于治理污染是无可厚非的,但由于消费者已经在纳税与相应的车船税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贡献,这就需要依靠国家的力量来整体解决。换句话说,新的收费举措,就已经是额外的收费项目,所出现的任何一种名目,都应该先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才成。这其中,同样也存在着平等收费问题,像英国最早已经出台过拥堵费等额外收费,其消费者之所以能够坦然面对,就是他们不敢丝毫怠慢一视同仁问题,就连奥巴马的车队到伦敦访问、也要按章足额收取。这样一来,既保障了收费的客观合理、同时也保障了收费真正要用在解决问题方面。相比之下,国内的很多收费,都是存在一定特权性质的。如果我们的官员,也能够像伦敦市长那样自己骑自行车、自己身先士卒的话,消费者自然就会高高兴兴的主动做贡献了。
客观的讲,在国内汽车出现转型期波动的情况下,汽车排放问题的解决、已经是围绕着行业发展与解决环保压力的大问题。如果解决得好,就会让收费真正的用在刀刃上、反之除了会制造无形的权力膨胀以外,还容易让消费者失去汽车消费的信心,这难道不比收费更致关重要吗!至于排污费来的是否是时候的问题,我说了不算数、那些用于拍胸脯而不考虑汽车大业的人同样说了也不算数。关键就在于,它是否符合国家发展的主旨、是否能顺应百姓的期待以及是否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这样,排污费才会让人们才会心甘情愿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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