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则楚
报载,广州市交委介绍了外国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一些办法,以求得市民的认同,好选择其中的一些办法加以采用,来制定广州市交通治堵的相关政策。但由于其所介绍的办法,不是限制使用一些交通工具之外,就是搞差异性收费,总之都是提高市民私人交通工具的使用成本,被市民戏称为提高收费的“收银前奏曲”。
其实,我们应该在介绍外国通过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同时,要准确的介绍外国治理城市拥堵的理念,这就是更方便市民出行,方便市民生活。
例如,很多国家是鼓励市民并车出行的;不仅在高速公路上专门划出双菱标志的车道供两个以上的小车快速行驶,而且在高峰时段,对车辆进行免费或半费放行,而绝不会因为收一些油钱就被当做非法营运来处罚的道理。很多国家确实是采用在拥堵城区差别停车收费来提高进入繁华城区车辆的使用成本来调节进入城区的车辆,但他们同时也在转换的地铁站为转乘的车主提供大型的免费的停车场。甚至有些地方在收费桥梁的过桥公共汽车站边上也为车主提供免费的停车场,让车主可以在过桥换乘前停车,以减少过桥费用。
另外,很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都鼓励使用自行车出行,他们不仅为之建立了完善的绿道,而且在公交车前方有专供骑行的人转乘公交时使用。反观广州,很多道路缺乏自行车道,单车只能与机动车抢道,而公共自行车也仅仅只覆盖了很小的一部分城区。
我们是应该学习外国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经验,但更多的应该学习人家通过税收手段调节交通流量的方法。把更多的财政收入依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用于加大公共交通的建设,为市民提供方便、舒适、快捷、准时的公共交通,而不是用于加重市民车主的负担。我们还应该进行税制改革,让燃油附加税在销售时作为销售税收取并全额归地方政府用于公共交通建设,让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也全部归地方政府用于市政交通建设。只有财政拿钱来改善交通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才是真的为民办事。
我们还应该向国内的其他城市学习他们解决拥堵的经验,如杭州市允许使用电动自行车,如成都的的士可以对多余的座位实行顺道并车。
交通治堵,关键是决策在民。只有权为民所赋,才会有权为民所用。在人民群众那里,肯定还有更多更稳妥也更有效的治堵办法。因此,如果真有决心治堵,还请如实且全面介绍国外的治堵经验,而不是只看到限行和收费,例如在介绍国外采取这些措施的同时,介绍他们治堵的理念,在规划方面做出的前瞻性努力,在这些政策之外的辅助设施,交通部门在征求民意和尊重民意方面的表现等等。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