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莫言的作品,近日引发全民大阅读的应该就是公安部10月8日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笔者认为,闯红灯一次性扣6分、实习期不能独自上高速等一系列遏制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车的严规,是降低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及其死亡人数的有力举措。
严字当头 123号令提高了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申请门槛,对毒驾“零容忍”,完善了驾驶人考试制度,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和实习期驾驶人列入重点管理对象。除了校车驾驶人管理的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规定都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后的123号令中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知识微平台:新增以及提高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主要包括:机动车故意遮损车牌、校车超员20%以上一次性扣12分;闯红灯、未按规定避让校车一次性扣6分;驾车过程有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等行为一次性扣2分。另外,实习期内驾驶车上高速需有3年驾龄的人陪同;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
闯不起的红灯担不起的意外
闯红灯从以前的扣3分提高到现在的一次性扣6分,也意味着,1年内闯两次红灯就要扣12分,而记分达12分就要被扣驾驶证了。也怪不得网友大呼:太严格,红灯“闯不起”了!但是,从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这点来看,闯红灯就是违背了人们的最基本道德。而作为人类基本的道德,仍需要靠一年比一年更强硬的罚款扣分手段来维护,也只能说,我们该反省这一坏习惯了。
“在交警眼中,闯红灯是交通违法中危害性很高的行为之一”有交警这样透露。如果说有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的疏忽和过失,那么闯红灯就属于故意行为。有网友调侃:中国的红绿灯有时候就是摆设:行人是在路边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了;汽车是不看红绿灯看车流量。这应该是我国特有的情况。且不说是素质修养的问题,这是对生命的不珍惜和不尊重。驾驶人只为贪一时之快,就冲过轮下的“安全线”,却同时也将自己和行人置于“危险区”。这如同走雷区,是生命的博弈,一旦发生意外,谁能承担起那血淋淋的现场和撕心裂肺的哭喊?
交警提示:“黄灯亮起和红灯亮起有三秒的转换时间,电子警察是24小时工作,黄灯亮起时,电子警察不抓拍,在红灯亮起的同时才开始抓拍。 ”
安全 从实习期抓起
每年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都占很大比例,而我国的交通事故率在世界也“名列前茅”。据统计,我国驾驶人以平均每年2000多万人的速度快速增长,1年以下驾龄的实习期驾驶人肇事率较高。据了解,实习期驾驶人事故率又占总交通事故率的10%。出于对生命的保护,哪怕只有1%的危险,都应该做好充足的措施。
此次新规对于实习期内的驾驶人严格管理,不是没有道理,而是参考了国际标准。据了解,英国规定领取驾驶证2年内被扣6分,注销驾驶证,重新考试;法国规定实习期为3年,3年内只要被扣3分就要参加学习,扣6分则要重新考试;日本规定实习期被扣3分,要到驾校重新学习7小时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否则将被吊销驾驶证。实习期要更加谨慎,是我们应该养成的好习惯。
擦亮车牌上路规避校车行驶
123号令中另一个引人注意的是,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笔者在淘宝网上搜“挡车牌”,就发现出来几十页的“宝贝”,除了“百年好合”等婚庆用,还有些就是故意用来掩饰车牌号的作用了。闯红灯或是超速时为了不被电子监控拍摄,有的车主会选择遮挡号牌。据了解,高速上此类违法行为更多,占三成以上。此次将这种故意行为记分提高到12分,也意味着故意遮挡车牌一次,就要重新参加考试。为贪一次遮牌超速“小便宜”,就要为此付出扣驾照这么惨重的代价,我想,严规之下,这种陋习一定会杜绝的吧。
近两年火的不光是新能源车,还有校车。且看从去年到今年校车的事故率,以及以前校车规章制度的不规范程度所造成的伤亡,甚至引起领导人的注意。所以修改后的123号令将校车驾驶人列入重点管理对象,并增加了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包括不按规定规避校车扣6分等。其实,校车的规范管理一直很重要,只是以前忽略了这一块。只有事故频发,我们才意识到校车驾驶人的使命有多重大。避让的是校车,保护的是我们的未来。除了对驾驶人的严格管理,其他车辆驾驶人避让校车,也是理所应当养成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