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湖南省郴州市日前出台政策,倡导建立“购车碳汇林”,要求在职的相关领导干部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栽植相应树木。
有着“林中之城”美誉的郴州市,因2008年的南方冰冻灾害大量树木遭到损坏。近年来,郴州为恢复被冰灾破坏的森林生态,号召全市各县区和市直单位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改善生态环境。
日前郴州制定的《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要求,郴州市在职的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市直机关各单位及市各人民团体“一把手”栽植或捐资“购车碳汇林”,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以一定标准栽植“购车碳汇林”;因季节等原因不能栽植的可采取以资代劳办法,每亩造林劳资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300元收取。而对于企业和私家车业主,郴州则鼓励其自愿栽植“购车碳汇林”。
《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管理办法》还规定,郴州凡是18周岁至60周岁的男性公民、18周岁至55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每人每年应当义务植树3棵-5棵,或者完成3个义务工日的相应绿化任务。应当义务植树但因故不能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非农业人口,必须缴纳义务植树绿化费。
市民樊先生认为,郴州市硬性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按汽车排量购车植树,建立“购车碳汇林”,将为城市绿化做出表率,起到推动作用。
“一把手”栽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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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配公车排气量)1.8升以下 植树3亩1.8升-2.5升植树4亩2.5升以上 植树5亩
注:以资代劳每亩造林劳资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