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特约评论员 刘远举
一则微博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一网友晒出一张铁路内部职工专用票,票面内容显示,从西安坐火车卧铺到深圳,长达2154公里的行程,票价却只需2元。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但随即有铁路员工出来澄清,这种票是铁路部门员工出差所用,一般要求乘车证、工作证、出差证明共同使用,还要求所在铁路单位的较高层次领导签字。
撇开这个制度中难免的不规范不谈,即使严格执行出差、通勤员工在有乘车证、出差证明、领导签字的情况下才能获得2元票,这种制度也存在较大弊端:这种方式不但在签字、审批过程中滋生了权力寻租,产生道德风险,更重要的是,同时也降低了铁道部内部的可审计性,而这种可审计性,正是另一个争论的来源。
10月31日铁道部一位退休官员向媒体表示,仅承担的涉农物资运输一项,铁道部去年就亏损600亿元左右;总体算起来,铁道部因承担公益服务而遭受的损失,一年估计在1000亿元以上。此前,铁道部部长盛光祖也在一次内部会议上称,铁路公益运输线路亏损700亿元。所谓公益性运输,指无法通过商业化运营来补偿成本,但又出于某些宏观因素考虑而必须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军事物资运输、扶贫救灾、军人残疾人和在校学生优惠等。据此,铁道部也一直呼吁对其给予财政补贴。
但是,作为一个企业,盈利与否显然是是整体性的,作为一个尚有盈利的政府部门,作为一个国有企业,这种部门性、局部性的亏损是不是进行补贴的理由?
讽刺的是,这种以某个环节、某个部门的亏损伸手要补贴的做法已有先例。在总体盈利巨大的情况下,国内石油巨头却以炼油环节亏损为由,要求减税、索要国家补贴、逼迫发改委提价。铁道部的公益服务,是否就是第二个炼油环节?
铁路存在天然的垄断性,伴随天然垄断性的,必然是作为政府部门的“天然的”义务。包括学生、军人半价,涉农物资运输低于成本价,军事物资的运输,这些本属于伴随天然垄断而出现的“天然义务”。如果在以垄断赚取整体上利润的同时,却要求国家财政为其天然的义务付款,进行补贴,那么就意味着责权的不对等。可以作为对照的是,恰恰是那些面临激烈竞争的国有企业,比如中国的三家电信企业,虽同样承担了“乡镇通宽带”、“村村通”等义务,但却不见其撒娇叫嚷,而是在相互竞争中发展。
实际上,对铁道部的补贴一直存在。铁路建设基金是国家批准开征的用于铁路建设的专项资金,由铁道部集中管理。目前,这一基金由铁路运输部门在承运货物时根据法定额度征收。2011年上半年,铁道部实现利润42.9亿元,如果没有同期300亿元左右的铁路建设基金,铁道部就实现不了盈利。
再退一步讲,即使对铁道部非经营性的公益服务进行补贴,首先也需要“请独立审计部门准确核算铁道部因公益服务而遭受的损失,将管理、经营不善、腐败等部门自身原因而造成的损失剔除”。政府部门都有夸大自己职能、夸大亏损,谋取更大预算的动机,应对这种动机的最好办法就是提高政府部门的可审计性。所以,用统一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式去理清铁道部庞大体系内的各种行政、经济关系,清理诸如2元钱的内部车票这些低效率的运营方式,提升铁道部的可审计性,是铁道部当前急需完成的改革步骤。
(作者系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项目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