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希望市民能够更多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尤其是在治堵的各种方法上。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尽量使用的是‘交通拥堵区域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而绝不应该动不动就只想着收费!重要的是把道路交通资源向市民出行倾斜,而不是向发展经济的运输倾斜。”
■王则楚
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改善广州中心城区交通状况的一揽子工作措施》(简称“征求意见稿”),共推出30条治堵措施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至2016年,广州环城高速以内将30分钟到市中心,“两个新城、三个副中心”60分钟到市区,广州至珠三角城市实现1小时交通圈。
实现这个交通“顺畅”的目标,有媒体觉得其新措施还是“收费”和“限行”那么“两板斧”,说措施重提适时征收“交通拥堵费”,而未确定如何“限外”。使许多市民感到以往许多意见似乎并没有被吸收进去,认为其征求意见是一场“作秀”。其实,细读“征求意见稿”,你会发现它已经有了许多新意。
例如,我们一再强调,交通拥堵是土地高强度集约开发,造成人流、物流高度集中的结果,必须对今后的土地开发在规划上就避免这种现象。甚至明确提出应该学习世博会上巴塞罗那提出的“居住在工作的地方”的理念。这次在“征求意见稿”里,规划建设板块(“建”字方针)被列为第一方针,把交通工作纳入规划建设通盘考虑,称其主要目的是:力争将市民的住宿、就业合二为一,在当地一并解决,从而省略出行的繁琐,避免出现番禺、南沙居民每日往返中心城区上班的高峰期“潮汐”效应。这将对今后的规划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又如,大家提出交通治堵是以“适宜市民居住”为目标,而不能以“发展经济”为目标,应该将引起物流集中的一些批发市场搬迁和整治升级。“征求意见稿”也有了如下内容:“分步推进落实白云区增槎路等路段沿线20余家货运市场、货运停车场转型升级和整治搬迁,并实施中心城区主要交通节点的重点批发市场(如濂泉路服装批发市场、中大布匹市场)的整治改造或转型升级。”
当然,对于已经形成的交通堵塞黑点,“征求意见稿”的确也真的是没有什么“新招”,“限行”和“收费”依然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两板斧。但我们注意到:更多的是“限行”和分流相结合;收费和分流相结合。限的是货车进城,因为货场迁到了郊外;限的是货车不得在环城高速(尤其是不得在北环高速)行驶,把路让给居民;提高的是中心城区的停车费,鼓励居民把车停在小区。
我们希望市民能够更多的提出自己的意见,尤其是在治堵的各种方法上。对于相关部门来说,应该尽量使用的是“交通拥堵区域的临时性交通管制措施”,而绝不应该动不动就只想着“收费”!重要的是把道路交通资源向市民出行倾斜,而不是向发展经济的运输倾斜。
要知道,我们的一切发展最终都是为了我们的生活更美好,绝没有牺牲我们的生活质量去谋求高速发展的理由。相信在这样的发展观下,在听取市民意见之后,“征求意见稿”会更务实有效。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