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金煜)今日,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2011到2012年两年,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51.5万辆,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期间淘汰40万辆老旧机动车的目标。据悉,该政策是否在明年延续,年内将公布。
去年8月份开始,北京启动了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对国I、国II标准的老旧机动车进行政府淘汰补助,企业新车购置奖励,这一政策大大促进了车主淘汰老旧机动车的积极性。
记者从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的交易平台北京市环交所方面得知,该政策实施以来,通过环交所淘汰的车辆在30万左右。在平台之外淘汰的车辆,大多为自然淘汰的数量。
该政策的依据是去年7月27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这个方案截止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对于是否要继续这个方案,记者获悉,市环保局将在年内公布。
在北京市淘汰国I、国II标准车之前,曾经在四年前对黄标车进行了类似的政策。
2008年9月27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对报废或转出的黄标车给予了资金奖励。第一阶段淘汰的黄标车平均补助4200元,第二阶段平均补助为3300元。此外,在奖励淘汰黄标车政策的晚期,也开始展开了黄标车限行的政策。
北京市环交所日前公布通知,提示准备淘汰老旧车并希望领取政府补助以及购买新车希望获得企业奖励的车主请尽快办理淘汰更新事宜,在12月31日(含31日)前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