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更严!扣分扣到你心惊
———解读新规对交通违法记分内容和分值方面的调整
海口市某驾校内,学员们在教练指点下认真学习驾驶技术,力争赶“末班车”在新规实行前考取驾照本报记者张杰摄
“从明年1月1日起,公安部修订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将开始正式实施,相对于以前,如果驾驶员开车上路有交通违法,将遵循更加严厉的记分规则。”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鸿宇接受记者采访,为市民解读新规对交通违法记分内容和分值方面的调整。
据了解,按照上级公安交管部门的要求,海口及市县交警部门正对新规进行学习培训,以备元旦正式实施新规。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
校车安全运行关系学生上下学安全,社会影响大。“新规中新增了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林鸿宇表示。
特别在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方面,新规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将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具备6条件才能开校车
“为了让校车驾驶人具备更高的安全驾驶意识、技能,新规还结合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具备6项条件才能申请校车驾驶资格。”林鸿宇说。
这6项条件分别是:一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二是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三是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四是要求申请人无酒后驾驶或者无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五是无犯罪记录;六是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另外,针对如何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的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也作出明确规定。
林鸿宇表示,应由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当地政府决定是否发放。对于政府决定发放校车使用许可的,公安交管部门发放校车标牌。
新规严“盯”中型以上车辆
据了解,2011年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交通事故27起。从肇事车型看,大中型客货车肇事23起,占85.2%;其中16起为客车肇事,占51.9%。从违法行为看,全部存在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所以新规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速、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用意在于严格地管理大中型客货车,预防因大中型客货车超速、超员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林鸿宇表示。
新规中新增记12分的记分项为2项,其中一项是“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驾驶人记12分”。新规中还规定了这三种车辆“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以及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情况,驾驶人一次记6分;如果超速未达20%的,则记3分。
另外一项是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驾驶人记12分。
“驾驶人一旦被扣掉12分,这就意味着要重新考取驾驶证。”林鸿宇说。
新规中,对两个记12分的记分项调整表述。即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超员20%以上;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有四项记分从6分提高至12分
根据新规,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的记分项共4项。其中,机动车超速50%以上,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由记6分提高到12分。
据了解,在公安部组织的社会调查中,有82.2%的调查对象认为对机动车不挂号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应该从严查处、从严记分。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性强、行为性质恶劣,新规此举重在通过提高违法记分分值对违法行为人实施严格的教育管理。”林鸿宇说,总体上看,注重“生命安全第一、从严管理”,特别对中大型车辆司机列为严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