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四月初发布的新版专用校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5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标准要求喷涂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同时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和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包括《专用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校车学生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代替《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专用小学生校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据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两项标准明确了专用校车及座椅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试验 方法,充分考虑了专用校车的设计、生产、使用等各阶段的特点,更加注重车辆的安全性能、更加注重车辆配置的人性化、更加注重车辆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
与原标准相比,新标准对车辆安全性能的要求明显提升,在车身结构强度、碰撞防护结构、制动装置、司机视野、轮胎、安全带设置、应急逃生配置、座椅性能等方面的要求均有提升。
新国标将校车分为轻型和大中型两种,轻型校车车长大于5米且小于等于6米,大中型校车车长大于6米且小于等于12米。专用校车都要安装前、后保险杠,以提供最大的保护。校车不得高于3.7米,不得设置车外行李架,铰接客车和双层客车都不能作为专用校车使用。
新标准增加了校车最大乘员数量限制、急救箱配备、内装饰件、信号系统、车内空气成分等30余项要求,并对学生座椅、应急出口、踏步等30多项内容进行了修改。
按照新国标,幼儿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45人;小学生专用校车和中小学生专用校车的最大乘员数应不超过56人。
新标准还明确规定,专用校车应只有一个乘客门并位于右侧前后轮之间,为方便撤离和车外救助,车辆的左侧、右侧应至少各有一个出口。踏步(台阶) 不能太高;必须设置上下车扶手、坐椅;隔板须软化处理;车内空气质量必须达标;要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和车内车外录像监控系统。
在这两项新国标公布之前,备受关注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公布实施。根据条例,载有学生的校车享有路上“优先权”,可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以及 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高中学生上下学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也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
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专用校车安全国家标准的实施将有力地支撑《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规范专用校车生产、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