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何看待车损险条款中所规定的涉水行驶发动机损坏免责的条款呢?专家认为,关键是要判断出哪个原因是近因。
专家张宏雷:保险法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近因原则,全世界各国实际上近因原则都是处理复杂保险事故的一个非常关键的,应该说处理原则。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所以,暴雨中行驶导致的发动机受损是车损险理赔的范围。
张宏雷:那么如果在暴雨当中行驶,发动机进水了,我们认为它的结论是暴雨是直接的原因,进水显然是间接的原因,所以暴雨当中发动机受损这个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法律专家认为,在暴雨中行驶导致的发动机受损应该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各地法院的判决也都支持的车主的诉求,认为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必须对车主的损失进行赔付。而这次北京暴雨之后,仍有部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受损车主的损失,数千辆购买了车损险后因暴雨导致发动机损坏的车辆无法正常理赔。面对这样的尴尬情况,专家一方面提醒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与我们栏目此前报道过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类似,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制定的保险条款中,涉水不赔这样的所谓“免责条款”依然堂而皇之地存在着,保险公司存在的意义,到底是应该切实为投保人分担风险,还是一味追求自身的经济利益,从而把风险都转嫁到老百姓的头上,这是保险公司需要认真思考,更是监管部门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好,感谢收看《每周质量报告》,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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