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地方尚未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其实,在国务院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之前,一些城市的幼儿园就有过新校车无法上牌照的遭遇。半年前,
沈阳市商业幼儿园还在为花20万元购置的校车上不了牌照而发愁,原因就在于当时没有针对城市内校车上牌的相关法规,因此,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现在我们幼儿园的校车上牌照了,已经可以用来接送学生了。”
沈阳市商业幼儿园一位工作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为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施行后,一些地方的幼儿园依然上牌难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地方制定具体实施的办法,但目前很多地方尚未制定适合本地的校车管理办法,处在一个真空期状态,使得一些幼儿园购买的校车无法根据当地的校车管理办法上牌照,因为当地还没有制定具体办法,所以很多校车上牌照变得比较麻烦。”一位在教育部门工作的人士告诉记者。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写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此外,为了敦促各地尽快按要求制定条例的实施办法。8月6日,教育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与此同时,国务院批准成立了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
《通知》明确提出: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设定合理的过渡期限,细化完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对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校车通行安全和乘车安全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详细规定。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办法要在2012年9月15日前报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那么,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校车实施办法进展状况如何呢?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校车安全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一位蓝姓工作人员说,“目前省级政府制定的实施办法上报备案的还很少,大部分省级政府尚未上报实施办法,但距离上报日期还有一段时间,我们会敦促省级政府尽快上报具体实施办法。”
而据各地媒体报道,目前很多省级实施办法正在起草阶段,对于《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的很多细节规定尚没有明确界定。有媒体评论指出,省级政府没有制定出实施办法对于地市一级的影响尤为明显。针对高邮市新星幼儿园校车上牌难的问题,当地交管部门负责人坦承,“目前江苏省还没有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只有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没有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可能确实会碰到一些问题。”
在一些律师看来,有的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可以做一些变通,但是在执行国家条例方面,地方政府和地方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去打折扣,不能因为还处于过渡期,地方没有出台细则,就不去落实国家的条例。只要条例颁布了,并且规定了实施时间,那么各地就必须按照这个条例执行。
还有律师认为,地方政府现在没有实施条例,是地方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表现,既然法律制定了就应该去执行,这表明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差,不能因为客观条件暂时不能满足,就不执行国家规定的条例。
据记者了解,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制定了地方版的校车实施办法。制定时间早、内容详细的有湖南省茶陵县。记者在该县政府网站看到,茶陵县在8月9日制定了《茶陵县校车管理实施方案》。该县方案中对公众关心的申报程序作出了明确要求:“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县交警大队、
交通运输局、安监局、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发给校车标牌。”
此外,新校车上牌难还在于各部门之间未能很好地配合协作。据
厦门媒体报道,当地教育局制定的《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校车安全工程需要12个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10多个部门由于分工不同,需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应对。如果关键的几个部门没有坐到一起,都会使得新校车上牌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