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内校车使用不能按照新标准一刀切 另一个困扰多地小学、幼儿园的问题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施行后,各地现有的校车将何去何从?记者在教育部等20个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看到相关说明,“要保障过渡期期限内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所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载客汽车都取得校车标牌,过渡期结束后,所有接送小学生、幼儿上下学的校车为符合国家校车标准的专用校车。”
在《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也规定,“本条例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
“多亏条例中设置了过渡期,如果没有过渡期这个缓冲带,或许我们刚买的校车就毫无用武之地了。”
厦门市一家幼儿园的老师说。有评论人士认为,许多地方的新校车之所以挂不上牌、上不了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些新校车都是《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前造(买)的车,若按《条例》规定的安全标准来衡量,这些车自然是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过渡期使得困惑中的幼儿园 “柳暗花明又一村”。
近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司长高洪也对社会关注的过渡期作出解释,按照条例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要规定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结束之后,要把有组织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变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就是在省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过渡期内,不是按照国家校车标准来限定,而是要能保证接送孩子集体上下学的安全,符合安全标准的就可以用于接送,不能因为现在这个地区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孩子就没有车可坐。
那么,这样的安全标准如何确定呢?高洪进一步表示,这由当地交管部门按照接送学生的客运车的指标、规定来办理,而不是按照国家发布的标准校车来审定,所以就不应该存在学生无车可坐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已制定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上海市对过渡期作出了明确界定。上海市教委青保处处长杨永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依据实际情况,上海现在的校车一共有2
500多辆,小学生校车将近有600辆,如果一下子全部换成专业校车的话可行性比较小,上海市花一年的时间把小学生的校车更换为按照国家标准来设定的专业校车,我们对小学生的专业校车设定的过渡期是一年。”但上海市出台的实施办法没有提到幼儿园校车的过渡期时限,只提到需使用校车的幼儿园应向教育部门申请使用许可。
“目前来看,由于很多省级政府还没有制定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也就没有过渡期时限的清晰界定,使得很多幼儿园新买的校车不能利用过渡期发挥接送学生的作用。所以各地政府应当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才能对过渡期作出清晰的界定,让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车投入使用,不至于闲置。”
厦门一家幼儿园负责人呼吁“政府部门在制定实施办法的时候多考虑一下幼儿园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