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广汽集团与奇瑞汽车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宣布建立战略联盟合作,双方正式签署了《战略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同时签署了《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和《动力总成配套与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两个子协议,分别包含了几个大方向的合作内容,但并未涉及资本方面的合作,三个协议的有效期均为三年。
随后,广汽集团发布了《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向社会披露了这一消息,但这一消息并未对广汽集团的股价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此次签署的三个协议,广汽集团和奇瑞汽车本着“真诚、平等、务实、开放、互利”的原则,在整车开发、动力总成、关键零部件、研发资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际业务、生产制造管理等领域开展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将有助于广汽集团与奇瑞汽车的优势互补,快速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共赢式发展;标志着国内本土汽车企业首次建立了战略联盟合作关系;既是落实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的实际行动,又是进一步丰富我国汽车产业跨地区合作经验的大胆探索和实践,将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壮大产生积极影响。
谈及此次战略合作,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与奇瑞汽车董事长尹同跃均表示,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有效整合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对整个中国汽车产业及相关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并为中国汽车工业整体核心竞争力的建设和整个汽车产业的发展上一个台阶做出贡献。
尹同跃更是在现场致辞中表示,“奇瑞坚决向广汽学习,不算小帐,不藏心眼,敞开心怀合作”。
对于广汽集团和奇瑞汽车的合作,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执行副会长张小虞在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候表示:“双方合作将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壮大产生积极影响。中国汽车行业想要快速发展必须依靠强强联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联合体。广汽和奇瑞的合作只是个开始,这也是未来我国汽车产业的必经之路。”
从协议来看,双方的合作主要还是在技术和研发层面,未有股权及资本方面的细节,这也与此前国内评论分析普遍认为的“广汽和奇瑞的联盟合作将不涉及股权及资本”相吻合,但张小虞却认为,双方的合作未来可能会涉及到资本部分。
无论双方未来是否会在资本方面进行合作,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广汽和奇瑞的合作已经成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集团之间合作的一种创新和突破,将会开启自主车企间合作的新模式,为国内汽车产业兼并重组乃至其他相关行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提供借鉴和参考。
广汽集团: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 2012-11-07
A 股简称: 广汽集团 A 股代码:601238 公告编号:临 2012—36
H 股简称:广汽集团 H 股代码:02238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11 月 6 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了《战略联盟合作框架协议》及《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合作协议》和《动力总成配套和资源共享合作协议》两个子协议,双方将在整车、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等技术研发、体系能力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与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共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顾客提供更好的优质产品和满意的服务。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战略联盟合作框架协议》
在整车开发、动力总成、零部件领域、研发资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国际业务、生产制造管理等方面共同规划、合作开发、交流共享。
2、《技术合作与研发资源共享合作协议》
(1)在车型平台及关键零部件技术和实验测试等研发资源方面进行共享及整合;
(2)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方面开展技术交流与互通,进行互助式开发。
3、《动力总成配套与资源共享合作协议》
(1)在零部件配套资源方面,包括发动机、变速箱领域开展合作;
(2)相互开放配套资源;
(3)共享平台化零部件成果。
以上协议均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