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汽车"三包"终于要剑出鞘。
据有关媒体援引质检总局相关人士的消息称,汽车"三包"政策很快就会出台,预计会在十八大后正式实施。
"汽车三包"解决车辆的"个性问题",而"汽车召回制度"解决消费者车辆的"共性问题"。毋庸置疑,未来消费者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产品出现个别质量问题、同一问题屡修不好,车辆将"包修、包换、包退"。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佳音。
长期以来,作为大宗商品的汽车被排斥在商品规定之外,不能像其他日用消费品那样享受"包修、包换、包退"的权利。倘若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通常只能按照企业在售后服务手册中的质量承诺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的处理方式。面对"修修补补"的瑕疵产品,消费者无端耗费了不少金钱和精力。
为"个性问题"的瑕疵产品而烦恼的消费者,在现实中着实不少。
市场增幅放缓、竞争日趋激烈、新车投放速度加快,萝卜快了不洗泥,零部件次品率的客观存在、检测人员的一时疏忽,难免出现非批次性的缺陷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指望通过召回的途径来消除车辆缺陷,而是得靠汽车"三包"来解决问题。
但2004年12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之后,一直"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多年来,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只能靠"拼运气"、"拼人品"。没买到瑕疵产品的消费者是"人品爆发",而不幸中招的消费者只能哀叹"点子低"。后者常常在与强势的汽车制造商协商、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只得通过"大闹车行"、"大闹车展"、"牛拉破车"、"马拉破车"等极端行为来进行汽车质量维权。
2011年9月下旬国家质检总局终于在官网发布消息,对汽车"三包"规定再次征集公众意见,并于10月下旬召开立法听证会。
而现在,汽车"三包"即将真正实施。一晃十年,我国汽车产销量也由500万辆迅猛增长到了近2000万辆。可以想象,其中该有多少瑕疵产品让消费者心黯魂伤、头痛不已。
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仅2011年,该协会就总共受理了16805起汽车投诉,同比增长19.2%,投诉量再创历史新高。汽车赫然成为投诉量同比上升幅度最大的商品。
车辆的"共性问题",可以通过召回制度"迎刃而解",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并将于年内出台。而车辆"个性问题",就迫切需要汽车"三包"来解决。
在此方面,无论是俄罗斯还是美国,都颁布了相关法规,以维护那些不幸买到了"个性问题"车辆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7年底,俄罗斯颁布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包括汽车在内的"技术复杂型"产品,只要在15日内发现瑕疵,购买人可要求卖方无条件退货;同时规定,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如果累计返修时间超过30天,也可以要求退货"。
而美国的"柠檬法"规定,车辆保修期内,只凭3张修理单就可以认定车辆是有质量缺陷的"柠檬车",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更换一辆新车或者直接退款。同时,厂家还要负担拖车、修车及租车等费用。如果厂家消极对抗,还可能遭致巨额索赔。
值得肯定的是,我国也在向世界上的做法靠拢。
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在整车三包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或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但是,正在与国际接轨的汽车"三包",还需尽量避免条款模糊、权威鉴定机构不足、技术标准缺失等先天性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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