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半年内出台 希望第三方承担鉴定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通过,从草案到法规的出台还尚需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将成为车企和消费者对《召回条例草案》重新认识的缓冲期,同时有待解决的问题也将会在这段时间得到确定。
即将出台《召回条例(草案)》,无疑将极大推动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产品质量、规范企业行为,对于普通消费者将是一项利好政策。从2004年最初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到2012年2月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及到本月11日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走了8年的时间,而对于此次跨越性的法规,多数消费者认为将在半年内出台。此外,对于缺陷汽车鉴定方,超半数网友希望第三方独立鉴定机构能承担此项工作。
调查7:《召回条例》何时出台?
从一个最高罚款3万元的部门规章制度,到一个罚款金额无上限的全国性法律法律,中国在汽车召回条例的完善上已经用了8年。2012年10月1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让中国消费者看到希望。
在“《召回条例》何时出台”的问题中,四成的消费者认为半年之内出台;27%的消费者选择了半年至一年的选项;16%的消费者认为还将等待三年;其余16%的人比较悲观,选择了不确定。
调查8:希望哪个机构承担鉴定工作?
政策出台后,如何鉴定成为重中之重。此前有舆论认为,鉴定和监管将直接影响此项法规的最终效果。召回政策框架已大致确定,召回鉴定的问题成为下一个重点。
在“希望哪个机构承担召回鉴定工作”中,半数消费者选择第三方鉴定机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获得25%的选票;14%消费者选择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高等院校仅获2%。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