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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频道 > 汽车新闻 > 2012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

刘宏伟:加强汽车市场监管 缩短备案周期

2012年11月29日14:19
来源:搜狐汽车

  2012年11月28日至30日,"2012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四届四次理事扩大会议"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召开。面临着需求下降、扩网提速、库存积压等极其不利的复杂环境,如何实现汽车流通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成为本届年会主要探讨的话题。搜狐汽车作为本次会议深度网络合作媒体现场报道。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

  以下是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副司长刘宏伟的演讲实录:

  刘宏伟:尊敬的何会长、徐会长、沈秘书长,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再次参加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首先我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对本次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每年的年会既是汽车流通协会的工作会议,也是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业内人士共同欢聚的盛会。今年的年会为我们搭建了一个相互学习、交流、研究、探讨相关问题、相关情况的平台。通过年会我们可以更多地了解汽车行业的现状、面临的问题、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协会的安排,借这次机会我简要介绍一下工商部门汽车市场监管和汽车备案工作的一些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与大家一起交流,也供大家参考。

  一、 加强汽车市场监管和备案管理是工商部门的职责。

  工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也是监管汽车市场的主要职能部门。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授予的职权,依法对汽车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商业贿赂、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对扰乱汽车市场秩序侵犯消费者协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近年来,与相关部门联合制订出台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消费行为》、以及《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工作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参与《缺陷汽车召回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等相关立法工作。

  今年前三个季度全系统共查处汽车违法案件800多件,案值5500多万元,罚款金额800多万元,处理申述案件22600件,成功调解18500件,挽回经济损失1.4亿元,依法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

  不断加强和改进品牌汽车经销商备案管理工作也是我们的一项工作。实行汽车备案管理七年多来,按照备案品牌统计,目前在工商总局已备案公布的经销商有7.9万家。通过备案审核严格把关,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汽车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效能建设的要求,我们研究改进了汽车经销商备案发文格式,备案公共名单都分出省份,并按行政区划排好序,在网页上直接显示,尽可能做到有便于查找,更好的服务。这一举措在系统内外得到了普遍的好评。

  这里我简要地介绍一下,近几年汽车经销商备案的数量情况,分别是2009年为9442家。2010年为11629家,2011年为12975家,2012年1至10月为9567家。在备案总量上,2010年比2009年增幅为23%,2011年比2010年增幅为11%,2012年比2011年降幅为26%。考虑到今年底还将公布一批备案名单,按照目前核查的1700家估算,2012年比2011年降幅为13%。

  从这些数据来看,这几年品牌汽车经销商备案总体上呈现了先增长后降低的状态,也与近几年整个汽车市场发展情况相对应。从经销商备案名单看,厂商向三四线城市布局,将渠道下沉的趋势日益明显。2012年备案数量同样是1200多家,与2011年基本持平,加之年底还将公布一批,2012年比2011恩年可能会略有增长,这也反应了进口汽车经销商进口趋势同样增大。

  二、汽车品牌销售需要注意的几方面问题。经销商集团旗下已经拥有很多品牌的经销商,随着事业不断的发展壮大,今后还将继续发展品牌汽车经销商,虽然按照程序来讲是汽车品牌负责上先对汽车经销商授权,再到工商总局办手续。但我们实践中也发现不少涉及经销商集团层面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这里做一些提示,以便大家更好的把握。

  一是要分清汽车经销商企业的类型,根据职能分工,工商总局只对属于内资的汽车经销企业进行备案,对于外资的由省级商务部门办理。实际工作中我们经常发现,因办理渠道的错误而耽误备案的进度。

  二是要在工商总局公布备案公告之后,并将经销商的营业执照范围做相应的变更再进行正常的经营。一些经销商不清楚这一点,认为拿到汽车供应商的授权,拿到汽车以后就可以经营了。每次因为这个原因都在一些地方工商部门核查时不能通过不能备案。

  三是经常发生一些经销商因有严重违法记录而在地方工商部门核查时不予通过的情况。因此,如果要收购兼并一个经销商,应事先调查好这个企业是否有严重违法行为。以便避免经营上的风险。

  四是要督促经销商积极配合地方工商部门的核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提交核查材料,避免耽误核查。

  五是分公司或非法人发功机构要经营品牌汽车,必须先备案。同时它的备案又要求其上一级公司已经就同一汽车品牌做了备案为前提,但如果只做汽车展示就不需要备案。

  六是汽车经销商不能没有经营场地,或经营场地明显不符合条件。比如在建的一些经营场地,或者在写字楼里面注册的一些场地。企业注册地应与经营地质相一致。这些都需要大家事先了解和把握,以便少走弯路。

  第三,下一步的工作。当前汽车市场正面临增速放缓的实际困难,但相比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仍然充满希望。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更好地服务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是工商部门的一项职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强汽车市场监管,按照职责依法查处各类扰乱汽车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规范汽车市场的交易合竞争秩序,对经销企业和各类市场,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各相关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将进一步加快汽车备案制度,缩短备案周期。今年我们将努力完善汽车备案的各个工作环节,充分挖掘各方面的潜力,严格工作要求。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快每期备案时间。努力为经销商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是将继续研究汽车供应商授权合同示范文本、汽车经销商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工作。工商总局曾经在2007年出台了二手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得到了社会的规范认可。但另外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即汽车供应商和经销商的授权合同示范文本。汽车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由于多方面因素,目前还没有推出来。

  2010年我们积极支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织开展了该项工作的调研和认证,分别召开了研讨会,听取各方的意见,也取得一定进展。但因其影响面大因此一直没有推出。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强此项工作的调研,本着积极、稳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尽早推出一个内容科学合理各方普遍接受,有利于互利共盈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和推示范文本。

  各位来宾、各位代表,中国汽车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总体规模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亿多辆,中国的汽车市场已跃居世界前列,引领全球。汽车市场的这种快速发展,与国家好的政策分不开,与国家好的经济形势分不开,也与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分不开。让我们继续努力,各自做好本职工作,为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再做贡献。最后预祝2012中国汽车流通行业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蒋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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