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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期]会客室:揭4S店欺诈 总结召回之后

来源:搜狐汽车 作者:综合报道
2011年06月29日13:07

  南辰:中国汽车消费环境亟待行政法规完善、细化

  主持人梁洪:下面我们邀请直播间二位嘉宾参与重点话题的讨论,他们是新华社资深记者南辰、经济观察报汽车周刊主编张耀东。

  我们关注第一个新闻事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针对4S店销售调研,这个调研结果出来之后情况真的不让我们乐观,来自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结果显示4S店欺诈案件呈持续增长的态势,而且类型复杂,侵权隐蔽,维权困难。通过这样一个调研,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总结了北京这些4S店在销售过程当中的三大欺诈的招数,第一招数,隐瞒汽车经过,售前整备,第二以旧充新、隐瞒瑕疵,第三利用虚假宣传。我们特意采访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陈敏光法官,首先问一下陈法官,为什么想到组织进行一个这样的专项调研?

  陈敏光:因为我们通过很多与汽车相关的案例发现,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已经被破坏,市场机制运行必须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双方地位是平等的,第二双方的交易必须基于诚信,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等,可能损害市场机制,往大的方面说是这样。往小的层面说,为了规范汽车销售市场,这样汽车树立良好的品牌也会有更长远的发展,我们基于这样的考虑做这个调研的。

  主持人梁洪:刚才听到陈法官提到为什么做这样一个调研,两位觉得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的这样调研是不是有积极的意义。

  南辰:这是非常正面的举措,从司法层面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的举措,但是我也注意到这个法官、法院方面最后呼吁在行政法规方面要继续完善,这个无疑是从执法的层面反映了我们现在这个法律体系还只是个框架,缺乏有利的保护消费者的细则。比如汽车三包等,这些都是咱们在节目里反复呼吁的。从法院的角度来讲,是不是所有的这种消费者的纠纷都要推到法院解决,社会成本无疑太高了。法院呼吁实际上反映了我们现在利用行政手段去消费者维权,替消费者解决这些店家的欺诈,是乏力的。最终导致大量的欺诈案件,不得不逼上法庭层面去解决。无论从媒体角度观察,还是法院针对这些案件做的调研,都反映下一步中国汽车消费环境亟待行政法规的完善、细化。

  主持人梁洪:顺着南辰的思路,我在想为什么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要做这样一个调研,肯定一段时间以来,到他们这里的4S店欺诈案件在不断增长,但是具体审理过程中恐怕执法人员意识到我们法律法规在真正执行过程当中可能不那么的有利,因此做了这样一个调查之后,也让我们进一步明确了一点,目前对于4S店的管理,确确实实还有很多的漏洞。

  对于此刻正在听我们节目的听众来讲,你看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只总结三点,包括隐瞒汽车售前整备,因为汽车运行过程中难免出现刮蹭、碰撞、零部件生锈、老化等等物流致损,4S店会依据生产厂家授权对这类车型进行一个售前整备,一般来讲就是喷漆、钣金,或者更换零部件,用来确保车辆交付时的完好无损,但是他们在卖你的时候并不会跟你说明。还有就是以旧充新,隐瞒事实情况在汽车销售当中非常常见,毫无疑问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南辰这一点印象很深刻,汽车江湖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投诉。

  南辰:有一个自主品牌车,消费者发现洗完车以后车上居然贴着“试驾车”字样。

  主持人梁洪:所以4S店恶意隐瞒车辆事故,或者其他影响质量、性能的重要瑕疵,以旧车充新的现象比较普遍。还有一种就是虚假宣传,比如夸大性能,参数,误导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达等等。

  网友可以说一说,你们认为目前在4S店存在的问题还有哪些?移动、联通、电信发您想说的内容到1062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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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杜纪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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