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让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增加税收"。
可不,车辆如果撇掉一些原有的舒适性和安全性配置、虚开裸车价格,那么就能少交车辆购置税征。然而,汽车经销商采取这种手段吸引消费者的同时,却必然损害了国家的税收收入。
《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说得很明白,"未来将机动车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与车辆购置税征缴数据系统相挂钩"、"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之一,还包括为了"提升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水平"。
设若俺的记忆力,在这个冬天没有发生季节性的偏差的话,在国家税务总局最初起草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当中,就已经表露出了强化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意向。
该修订稿拟对凡是涉及购车款之外的加价费、汽车装饰美容费以及增配费(如加装倒车雷达、GPS导航等)拟统一计入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并要求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
万变不离其中。今日的"加强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的新政,初衷或许又是为了反避税、增加税收,防止汽车制造商和汽车经销商连同汽车消费者一起逃避应征税款。
如果能少掏腰包,汽车消费者当然愿意与汽车经销商共谋避税。本来在汽车制造时已经安装的配置,可以说成是买后补装的。消费者甚至会视汽车经销商的此种作派为"贴心关怀"。
很可能是基于消除此种不良现象的出发点,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机动车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及上传包括车辆配置序列号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或进口车辆电子信息。自2013年7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对2013年4月1日之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或报关的进口机动车),依据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自2014年7月1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对所有机动车均应依据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中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的不予办理。
当然,"加强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的目的并不全然只是为了有效征税。此举还利于加强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管。使实际生产销售的产品的有关技术参数,配置和性能指标与获得认证批准的车辆产品相一致。
再者,汽车制造商的产品减配或者增配体现在明处,让消费者做到心中有数,不再为眼花缭乱的车型而难以抉择。"升级后的合格证系统将新增车辆配置信息报送等功能,方便行业管理"。车辆配置白纸黑字的备案,可以用以将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在确凿的证据下,汽车经销商和汽车制造商会积极解决相关车辆配置的缺陷或故障等问题。这同样有着其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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