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大众与一汽在MQ 200变速箱和EA111发动机专利权上产生纠纷,媒体多为一汽打抱不平,甚至称一汽是“躺着中枪”,也有人认为这是跨国公司在打压中国自主品牌。
其实,知识产权纠纷是国际经济界常见的现象,并不只是中国才有。比如有媒体报道“苹果与三星的史上最大专利战在加州法院开打”。专利权官司的背后,实质上是对市场的争夺。大众担心的就是一汽使用了MQ 200变速箱和EA111发动机技术以后,会冲击斯柯达产品的市场。抢人家的饭碗,人家能不抗议吗?
中国制定《专利法》时,有议论认为“专利法对发展中国家的好处等于零”,这种声音至今不绝于耳。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在我们不注意创新,或者创新能力很差的情况下,我们没有什么可保护的,当然也就似乎不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上世纪60年代,北京二汽曾经成功开发BJ130卡车,1975年一机部召开经验交流会,要求全国轻型货车都按BJ130的图纸生产。据说当时要找这种汽车的图纸都不用找工厂,直接到誊印社就可以复制一套完整的蓝图。
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鼓励创新,因此,当我们也开始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时,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就非常必要了。
一汽的老领导曾经感叹:“没有自己的品牌一切都是别人的辉煌!”然而中国有1300多家自主汽车企业,并不缺少品牌,也并没有让我们感到什么辉煌,原因就是缺失了自主知识产权,沦为“世界工厂”,处于世界产业链的末端,拼能源、拼环境、拼廉价劳动力,然后赚取少得可怜的加工费维系生存。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品牌也就不值什么钱。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日本原来的口号是“技术立国”,2002年7月,日本政府发表《知识产权战略大纲》,将“知识产权立国”列为国家战略,提出从创造、活用、保护三个战略以及人才基础和实施体制等方面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指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称“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
其实专利并不神秘,王传福曾经说,“一种新产品的开发,实际上60%来自公开文献;30%来自现成样品;另外5%来自原材料等因素,自身的研究实际上只有5%左右”。对企业来讲,开发就是把技术转变为生产力,不可避免要使用市场上已经有的技术,或者别人的技术。所谓的自主掌握核心技术,就是大量采用非专利技术,并拥有自己的专利技术。法律赋予了专利申请人专利权,形成一种法律所认可的垄断。而另一方面,既然享受了权利,就要承担义务,即公开专利技术,让别人在现有的技术基础上走得更远,以此推动社会科技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