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戒毒和正在吸毒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毒驾"行为,极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
研究表明,"毒驾者"比正常驾车的司机反应时间慢1/5拍,吸食毒品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甚至会导致车辆失控。倘若客运驾驶人、货运驾驶人"毒驾",其危害后果更大。
但铲除滋生"毒驾"土壤的形势不容乐观。据报道,2011年全国共破获制造合成毒品案件529起,同比上升20%;内地除甘肃、西藏外的29个省(区、市)均查获制毒案件。全年共破获冰毒(片剂)犯罪案件4.15万起、氯胺酮犯罪案件6255起,同比分别上升25.8%、14.8%,全国22个省(区、市)冰毒(片剂)缴获总量均超过海洛因缴获总量。
值得注意的是,在众多吸毒者当中,拥有驾照的不在少数。有关统计表明,近1/4~1/3的吸毒人员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背景下,近些年来,"毒驾"导致伤亡的交通事故案例也呈爆发式上升态势。2011年5月26日,杭州滨江街头一辆红色奔腾接连撞伤17个人,最后警方发现,驾驶员吸食K粉后开车时产生了幻觉。2011年10月20日,京沪高速一男子"毒驾"致九连撞。2012年死亡14人的江苏"4.22"特大交通事故,因司机驾前吸毒。2012年5月16日苏州"毒驾者"撞断路上护栏冲入非机动车道并酿成1死1伤的惨剧……
显而易见,"毒驾"对于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性正不断彰现,已经俨然成为继"酒驾"之后,又一深藏重大社会安全隐患的另类危险驾驶行为。
针对驾驶人吸食毒品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近来公安部重拳出击,下发了《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着手建立吸毒驾驶人核查和严管工作机制,集中排查清理吸毒驾驶人,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但不少人士认为还应进一步把"毒驾"尽快以危险驾驶罪纳入刑法惩治范围,这样才更具威慑力。
"毒驾"的危害性不亚于"醉驾"。既然去年5月1日"醉驾"已经入刑,那么"毒驾入刑"也就理所当然。在对"毒驾入刑"的呼声日益高涨的情况下,2012年6月26日中国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作关于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时,也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毒驾罪"。
"毒驾入刑"能够打压涉毒危险驾驶行为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的势头,而且这种以预先警示和威慑为目的的做法,不仅可以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可以降低社会管理成本。
"毒驾入刑"有鉴可循。法国对于"毒驾者"罚6分,严重的当场吊销驾照,如果导致过失杀人则会被处以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而我国香港也立法规定对于"毒驾者"最高可罚款2.5万港元并处监禁3年,如属首次定罪,会被吊销驾驶执照不少于两年,再次定罪则不少于5年。
除了加大对吸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吸毒驾驶人实施核查和严管以外,还需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对源头实行管控,防患于未然的进行治本。
俄罗斯缉毒警察与交警联手,利用唾液检测仪15分钟内就能查验汽车司机是否为吸食麻醉品后驾驶,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为阳性,司机随后将被送往诊所接受进一步检查分析。而以往,驾驶员是否涉毒,一般需要采取尿检或血检的复杂检测方法,结果要等到数小时甚至24小时后才能出来。据悉我国"唾液测毒"技术已比较成熟,只是成本还需下降。
通过"毒驾入刑"填补惩治"毒驾"的法律空白,将会有效遏制那些因毒驾而酿成的危害社会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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