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相信这个事件对于企业本身来讲也是他们好好思索一下未来在中国整个发展策略的时候。对于消费者来讲,还要落到他们最深的关切,车主现在因为没有畅通的渠道和企业和4S店取得联系,他们对于自己的这辆车还有很多深切的担忧。
车主:通过牧马人自燃事件到现在快两年了,车主对这个车心存疑虑非常大,他每天开着定时炸弹,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街上着,很多牧马人车主内心都有很大的心理障碍。
主持人:蒋律师怎么看?
蒋苏华:对于车主的担心,现在企业已经明确承认了,我有缺陷。这个问题克莱斯勒肯定会解决,这是它的法律义务,如果车主对它的解决方案不满。或者车主对召回解决了以后还是怀疑,这在目前的法律里面是没有办法描述的。我们任何人都可以怀疑我用的东西有问题。但是你要想让企业召回,你必须要证明。你要能证明这的确是有缺陷、有危险的,可以。企业说我承认之前有问题,我现在帮你彻底解决了,我的任务完成了。你要是认为没有完成,你可以再证明。
南辰:我也同意蒋律师的说法,对于缺陷的认定过程和解决,不管有多复杂,但是我们始终要把它和整车的品质区分开。我进行了主动召回,完成了我应该履行的义务,但是对整车的安全性不应该像单个故障点那样遭到株连。这是对召回认识还不够深入。召回确实是厂家先天性的设计缺陷造成的,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个整车从事就是最不安全的帽子要扣上。我们在梁洪的节目里一直在谈。主动召回的厂家只要他完成了自己的义务,我们不应该把一个脏帽子给他戴上,当然这里面是有区别的,召回的始发因素也有可能是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投诉发起的。有可能是厂家自己在实验室发现的。但是只要他完成了主动召回,对公共安全按照了他应尽的义务。我们还是要给他一个肯定。现在大量消费者群发性的投诉得不到厂价的重视。还有很多应该召回的车还在大街上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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