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东:以租代售合情合理但未必合法 是无奈的变通
主持人:我们再来看看耀东对这个事的看法。
张耀东:我觉得这是合情合理,但未必合法的一件事。刚才苏会长讲了很多是否合法的问题。现在京城的以租代售和通常意义上的以租代售,以金融为杠杆的模型还不太一致。首先,它是合情的。合理方面来讲,无论是消费者还是4S店来讲,大家都是一个完全有行为能力的人,因为现在汽车传播的知识也比较多,大家也知道相互的风险在哪,这种交易是自愿的,所以也是合理的。
主持人:我们一起看看短信平台上大家的看法。
手机尾号3098的听众:运气太差,摇了几次都摇不上。听说过这事,到4S店打听了一下,我觉得挺靠谱的。
手机尾号2028的听众:不知道4S店的合同是自己写的合同还是国家认可的,万一最后归不了我怎么办?最后的费用谁说了算。现在所有的产权是不是归4S店?这里面有很多的问题我搞不清楚。
手机尾号8040的听众:如果都这么搞的话,北京摇号还有什么意义?我觉得从这个角度来讲,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被打击的范畴。
张耀东:其实有这样一个事实不能忽略,那就是可以用来“以租代售”的车源是有限的,4S店也不是说有很多新车,他可能也就是那一批车,他之前能够上牌子的,这个牌子落在他们店里,或者他们店里的某个员工那里。车源肯定是有限,不会说大范围的出现。但是这可能会导致一个不好的现象,可能会导致很多职业摇号的,他摇号以后把这个资源给了4S店,通过另外一种形式去给到消费者。
我觉得这是一个特别无奈的变通,像苏会长反复强调的,如果这个4S店本身有租赁合同、有租赁资质,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用正式的合同给你签署,你很难说他是不合法的。如果这两个前提做到了,我们就认为它是一个变通的销售形式。
主持人: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到底怎么样来看这件事,以租代售的方法现在有一些消费者非常感兴趣,也很想了解一些具体的法律细节。我们来连线一下国浩律师事务所的吴一丁律师。
主持人:吴律师您好,您觉得以租代售这种行为,4S店进行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吴一丁:我觉得以租代售这个提法就是错误的,因为从法律上来说,单纯的出租,只要主体具备资格,肯定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是销售的话,从法律意义上来说销售应该是一个买卖合同关系了。买卖合同关系一个最大的特征是应该要转移车辆的所有权,如果转移不了车辆所有权,以租代售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受法律保护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主持人:如果这家4S店在业务范围里含有了以租代售这样一个业务,现在又有国家认可的协议文本,在这两个前提条件下,这种方法是不是也算有法可依了?
吴一丁:如果4S店本身有租车的资质,国家审批的资质,他也有合同来出租车辆,从目前法律规定上来说,他应该是不违法的。但以租代售并没有真正实现销售,因为销售的法律意义上的出售的含义是转移这个车辆的所有权,他在没有转移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是不能够解决售的问题。那样就存在很多风险了,我觉得本身他可能是规避国家限购政策的一种行为,但是对双方风险都是很大的。
主持人:我们也看到短信平台上很多人都在问,您要从消费者提醒的角度给大家一个提示,比如说有人现在对以租代售这种方法感兴趣了,他可能要去询问一些怎么样操作,对于这部分消费者您有没有什么法律方面的提醒和提示?
吴一丁: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不应该这么做,就不应该选择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说,他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因为从法律上不保护他,他只享有车辆的使用权,并不享有车辆的所有权。
主持人:谢谢吴律师。我们刚才请吴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把这个事阐述了一下,不管怎么说目前我们推出的北京治堵的措施,无论是对消费者来讲,还是对4S店来讲,在积极拥护的同时,这段时间也会涌现层出不穷的我们以前没有听说的新鲜的操作方式,不管怎么样,我们也希望通过我们节目的介绍能够让大家了解到,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你一定要知道他是不是在国家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和国家的政策是不是同一个步调。这种以租代售的方式我们也会在节目里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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