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秋凤:对行业最大利好是促进汽车业健康发展
南辰:梁洪提的问题是很好的,他集中的焦点在可操作性上。条款大家觉得非常好。你的执行力要基于什么。大家不太了解我们这十年中发了无数的召回公告,召回的车八百多万辆。但是这里面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的是厂家在实验室发现了这个缺陷隐患,主动召回的。有的就是质检总局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归纳梳理,慢慢的在追溯,进入调查程序、启动专家库。这个时候厂家召回了。在今年质检总局发的召回公报都会标上由于缺陷调查引起的这起召回。这是一个国际惯例,美国负责的高速公路安全局每年都会统计有多少召回是厂家主动召回。还有一种情况也是主动召回,但是是由于美国的主管部门收到了消费者投诉,甚至是路面上发生了类似的道路交通事故,他集纳起来进行分析。满足几起交通事故合并就可以启动调查。他还会做不同的数据分析。由主管部门调查结束引起的主动召回,往往数量不是很大。也有数量大的,但是涉及的金额比较高,他维修的成本会比较高。由厂家完全主动召回的可能数量会比较大,但是金额会比较低。刚才你们俩提的问题都是提醒我们有关部门在细则的时候要注意反馈。比如说收到这些信息之后,你应该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反馈,如果说有进展,我决定因为这几十个案例可以合并启动调查,或者说有相应的交通事故可以启动调查,都要及时的反馈。
主持人:刚才苏会长说的我们的知情权是非常重要的。
王秋凤:这个召回条例出来之后我们也需要一起典型案例,就像酒驾出来之后,有高晓松案例,所以整个规定贯彻的非常好。过去我们车企被动召回的案例几乎没有。
南辰:在现行的法规中,被动召回是叫指令性召回。在明年1月1号实施的条例中,变成责令召回。他就是指厂家不主动召回,而且质检总局已经通报你这个缺陷仍不召回的就可以责令召回。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有厂家有这种类似的缺陷,而且接到了通知,我认为他不太可能选择和主管部门对着干的。
王秋凤:整个条例对行业最大的利好是他能够促进汽车产业健康的发展,经过过去十年的高速增长之后,很多问题、很多事情已经挤压到一定程度了,我们现在需要有促进行业健康秩序的规定出来。其实我们看到这个规定是召回,按照刚才南老师的分析来说,下一个就是三包。到三包的时候,我们的消费者会非常的欢心鼓舞的。过去我们看到一些企业,刚开始提召回的时候,还把召回作秀。有一个不伤大雅、成本也布告,我召回了,我要发表一堆我有企业社会责任,过去还有一些企业是作秀。将来这种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少。我也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个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这一条有一个没提及的关于人身健康的危害。前一段时间在我们这个会客室里关注的车内的空气质量。车内空气质量,很多新车主,一上车味道特别大,因为材质的低下、劣质,对消费者人身造成危害的健康有影响的,这里面没有明确提及。还需要细化的,我们期盼将来出现的细则里面能够细化一下,例如批次性的,你定量的标准是多少,包括主管部门来确定自由度有多大。批次是一万辆、两万辆还是几万辆?有一些自主品牌的车型恨不得连一万台都卖不了。有问题了,在批量里是怎么规定的。有很多细化的条款应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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