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12月8日报告批示之日算起,经过108天、20次会议,到1986年3月19日才把1008辆许可证批下来,从中可以看出手续的复杂程度。
到底怎么办?(1985年)11月8日AMC派远东部经理曲莫到北京来做交涉。在他抵达北京的前一天,(1985年11月)7日中方董事们研究认为北京吉普有必要变动人事。因此,我们对合资公司进行紧急人事调整,我任副董事长,陈须林任副总经理,总经理是圣皮尔。
曲莫拟到北京访问一周,从8日到14日,其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一看董事会手里没有进口许可证,他去找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经贸委主任张明很热忱地接待了他,但会谈结果是:态度很好,问题依旧。张明说,许可证不由我发,我也决定不了。
曲莫接着去找中汽公司,时任中汽公司副总经理的吴庆时出面接待。吴庆时说,切诺基虽然投产了,但我们还要搞军用车213(二代军车),213什么时候能搞出来?另外CKD牵涉到你们的利益,我们的利益是国产化,你不能只考虑你们的利益。曲莫提到许可证的问题,吴庆时回答,许可证不由我们管,是国家经委管。两人纠缠一番后不欢而散。
找来找去都不能解决实质问题。曲莫很无奈,回来找到我。曲莫说,北京吉普已经处在危急之中,如果不采取行动,将在几个月之内破产。
我不同意他的说法。我说,我们认为北京吉普经营得很好,开业第一年就赚了3600万元,第二年又赚4000多万,前景很好,怎么会破产呢?
曲莫又说,我承认前景很好,远望过去是仙境一般的美好,可是前边有一条鸿沟,这鸿沟是万丈深渊,跨越不过去,往前跨一步就会粉身碎骨。
我们也谈不到一块。你先回去吧,我们抓紧办。我最后说。
曲莫回去后大概向高层做了汇报。(1985年)11月22日,AMC的4位董事——董事长戴德瓦代、总裁凯培、副总裁克莱尔(T.O.Clare)和弗利联名发来一个强硬的电传,抬头是致董事长吴忠良和中方全体董事(7人)。他们在电传里这样写到:AMC董事们紧急地对BJC现状进行了审议,对下列严重问题深为关注……
请注意,他们在这里使用了外交词令。“深为关注”的意思就是我将要做出反应,但先警告你。AMC关注三个问题:一是BJC没有例行装船计划,违反了协议;二是1986年CKD价格和数量定不下来,因此第五次董事会批准的投资已经失效;三是1985年第四季度散件不能按期发运,势必造成1986年一季度后停产。
鉴于上述问题,AMC建议采取以下四个措施:停止投资;停止新雇用的专家;停止技术转让;停止培训。
某种程度上,AMC的这个电传是一个信号。圣皮尔(北京吉普总经理)看到电传后吓了一跳,他感到“这是一个非常糟糕的电传”或“可怕的电传”。他对克莱尔说:“以后我希望不要再来这种可怕的电传了”。
收到电传后,中方董事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如何对策。说实话,当时我们对问题有些轻视,认为这只是小事一段,AMC在小题大做——AMC动用4位领导人致电,中方董事确定由我和冯献堂两人属名回应。
我们在电传里一一反驳。第一,国家没发许可证,我们当然不能发信用证。没有许可证,进不了关,因此价格和数量都没法谈判。第二,我们没找到用户,没有用户跟谁谈去?没有谈判对象!你是卖车,我们也是卖车;你卖给我们,我们还得卖得用户。所以你这是没道理。
第三,你们要耐心等待,不要把BJC刚订出来的计划打乱。你们单方面推翻第五次董事会决定,这是非法的;你们停止技术转让也是违背总合同的,必要时我们要对800万美元的技术投资采取措施。
回应AMC的同时,我们也把此事报告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市长认为,这个问题对内不能当成小事,还得认真对待。
于是,北京市政府立即向中央写报告(该报告为铅印本),提出两个问题:一是希望紧急批准散件进口;二是批准我们的七五建设计划。
这个报告向上递交给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同志和国务委员宋平同志。6天后,田纪云副总理就做了批示:以尽快解决为宜,以免产生对我们不利的影响。
领导表态要严肃对待,但从后面事情推进程度看,这个“尽快解决为宜”从(1985年)12月8日报告批示之日算起,经过108天、20次会议,到1986年3月19日才把1008辆许可证批下来,从中可以看出手续的复杂程度。
在这里我就不详细叙述什么时候开的什么讨论会,但北京吉普事件牵涉两位国务院副总理、两位国务委员,还有经委和计委主任,以及两位北京市副市长,经过很多审查手续,才最终拿下许可证却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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